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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的“不憎恨”错在哪?

http://www.CRNTT.com   2010-08-30 09:46:44  


 
  ※好在成龙并不能真的代表“我们” 

  代表“国民”的蒋介石以德报怨,害苦国民

  我们经常看到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的新闻,之所以结局往往很惨淡,是因为二战结束后,蒋介石方面表现得“宽宏大度”、“以德报怨”,完全放弃了对日索赔的权利,由于“国民政府”可以代表国民,自然此后民间的索赔也无法要循。劳工们的索赔权,就是这样被“宽宏大度”的蒋介石“慷慨”了,而日本在这件事上的反应,只能说是以怨报德。可以说不珍惜自己权利的人,只会被别人看不起。

  后来我们又被代表一次,以至于连道歉都不得

  “国民政府”代表国民放弃了索赔的权利,“人民政府”又代表人民放弃了要求道歉的权利。有个误解,认为日本从没有就侵略战争向中国道歉,其实,在中日建交前日本人来华就不断道歉,中国人反倒不需要道歉。我国的一位领导人就说:“对你们过去欠的帐再要来讨帐,这是没有道理的。你们已经赔过不是了。不能天天赔不是,是不是?一个民族成天怄气是不好的!”“我们的祖先吵过架,打过仗,这一套可以忘记啦!应该忘记。”

  ※对外关系,可以示德,不能弃权 

  示德的前提,就是要先追责

  也许有人要问,成龙要求“不憎恨”,你说是错的,那么你是倡导憎恨吗?非也。我们认为,要宽容也可以,但那必须是在责任追查清楚之后。只有让对方承认自己的错误,你再宽容,对方才能受到感化。反之,在追责之手还没有伸出去,就递上友谊之手,对方又怎会念你的好呢?既然“这样的事全世界都在发生”,只是这次恰好“发生在香港人身上”,那么菲律宾方面承接你的逻辑,认为自己何错之有?既然他都没错,你的“示德”又有何基础?在对外关系上,我们吃这样的亏实在太多了,乃至出现了对日关系上“强盗既不知罪,苦主反欠人情”的窝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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