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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香港政改 主流民意盼前行

http://www.CRNTT.com   2010-06-29 00:28:58  


 
  扩大选举委员会保证均衡参与
  令普选的行政长官更容易施政

  刘乃强:你能否简单介绍一下特区政府最近提出的政改方案?

  林瑞麟:我们是按照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的决定,设计了一套2012年关于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选举的方案:

  先说行政长官选举。我们建议选举委员会由800人增加到1200人。在香港搞选举,我们注重均衡参与的原则。800人的选举委员会或将来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主要是一个间接选举制度:目前选举委员会主要包括四大界别,每个界别有200人,分别是工商只、专业只、社会服务只和政只;将来每个界别就有300人。

  我们现在建议由800人增加到1200人,是顾及到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的决定中的其中一项安排: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时候需要成立一个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所以现在就维持四大界别均衡参与的原则,但人数从200人增加到300人,四大界别同比增长,这也是配合落实《基本法》关于普选的安排:即先需由提名委员会提出若干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接着由全体合资格选民,也就是香港三百多万登记选民,“一人一票”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既然是由登记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这就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

  为什么需要提名委员会呢?基本法的设计是希望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既有不同界别的支持,也有社会大众的支持,那么他的施政就更加有条件,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所以我们认为现在这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是一个非常可取的建议,它既能令现有选举委员会衔接到2012以及2017以后的普选,也能扩阔参政、参选的空间,因为商只、专业只、社会服务只以及政只都有更多机会参与行政长官选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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