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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香港金融管理体制的是与非

http://www.CRNTT.com   2009-04-28 10:10:19  


香港金融中心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讯/《上海商报》今天登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乔新生的文章:“香港金融管理体制的是与非”,全文如下:

  任何地区和国家的市场经济,都具有外部性特征。这是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伴随市场经济而产生的资本主义固有的特征。

  香港证交所带头起诉上市公司电讯盈科,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案件,曾经引起内地评论者惊叹。一些评论者甚至撰文要求内地证监会向香港证交所学习。可是,没多久中央电视台报道,香港的金融机构通过推销金融衍生产品,让内地许多富豪血本无归。

  香港的金融管理体制究竟是好还是坏?内地金融监管机构是否应该向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学习?

  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与内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迥然不同。香港的金融机构脱胎于英国的金融管理体制,借鉴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经验,具有非常鲜明的地域特色。首先,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属于政府序列,而是在自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律性监管机构;其次,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实行企业化运作,监管机构本身既是社会自律团体,同时也是一个直接与市场经济对接的庞大经济体;第三,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的公信力取决于对投资者的服务方式和态度,如果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得罪了投资者,那么,金融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就会失去现有的一切。

  掌握了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的特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香港证券交易所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向香港的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反对香港电讯盈科的大股东实行私有化方案。面对众多的中小股东,香港证券交易所别无选择。同样道理,香港金融管理局必须对香港的金融企业负责,只有这样,香港金融监管局的负责人才能保留现在非常体面的工作。当香港的金融机构向内地的富豪推销垃圾债券,幷且利用杠杆原理,侵吞内地富豪巨额财产的时候,香港的金融监管局负责人不会做出激烈的反应,因为这些投资者无法左右他的福利,更无法剥夺他现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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