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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北极治理的全球化属性与中国实践

http://www.CRNTT.com   2025-11-16 00:03:01  


  中评社香港11月16日电/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章成博士后和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研究助理苏安琪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334期发表专文《北极治理的全球化属性与中国实践》。作者认为:气候变化背景下,北极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愈发凸显。部分北极国家将北极治理视为区域治理问题,且乌克兰冲突使得“北极七国”极力排斥俄罗斯,进一步放大了原有北极治理体制的局限性。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北极地区的环境问题和地缘政治影响均具有“外溢性”,北极治理应成为全球治理的一部分。全世界人民在北极地区具有共同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当下北极全球治理的需求。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者和倡导者,中国积极表明以“北极重要利益攸关方”身份参与北极治理的态度、目的和原则,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凝聚治理共识,用“合作与协调”构建治理方案,在北极治理中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文章内容如下:

  2024年北极圈论坛会议简报显示,北极气候变化扰乱了与乾旱、洪水、风暴和其他极端天气事件相关的全球天气系统。它“不再是地球的冰箱,而是即将成为一个散热器”。①北极气候变化的“外溢性”使得北极治理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然而,目前北极治理法律规则较为碎片化。对北极事务的管理没有统一适用的单一国际条约,而是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以及国内法、原住民的习惯法等各级法律协同构成。UNCLOS是关于海洋领域和活动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但并未明确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并且,美国作为北极沿岸国家,至今不是UNCLOS缔约国。《极地规则》是专门适用于极地地区的针对性规范文件,规定了船舶设计和冰航的要求,但也并未规定北极地区本身或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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