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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应主动选择和平统一

http://www.CRNTT.com   2019-03-03 00:02:26  


 
  (二)两岸分治的“一国两制”实质状态和“武统”路径

  从1949年随蒋介石退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岸实际上进入分治状态,但两岸政府都提出以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完整国土为治权范围。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及席位,并把国民党的台湾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随即中日建交、中美建交,许多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而与台湾所在的“中华民国”断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和巩固。从此,在规范现代国家和现代国际秩序的国际法规和国际外交原则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国名,台湾以“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组织或国际体育运动等赛事。在两岸内部,在台湾的两蒋政府一直以“反攻大陆”为目标,而大陆则以“解放台湾”为追求,武力“统一中国”为共同路径。可以说,在国际层面和国家层面,台湾事实上就是在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框架下施行“一国两制”了,即大陆实施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地区高度自治,拥有军队旗号施行资本主义制度。只是在两岸治权层面,并未明晰政府间、政党间的关系和治理制度衔接问题,没有完成内部统一。台湾问题与港、澳的历史背景不同,也是台湾问题复杂性的根源。

  (三)向“和平统一”的路径转折

  1978年以来,大陆确定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拨乱反正全面进入快速发展期,也开始主动改变对台政策。在顶层设计上,以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元旦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这一历史性对台工作纲领性文献,明确化干戈为玉帛,从过去的敌对状态转变为促进和平统一和协同发展方向,首次提出和平统一祖国的意愿和政策。该文告像一道春风,融化了两岸之间长达三十年隔绝的坚冰,开启了两岸和平发展之门。1981年叶剑英发表“进一步阐明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俗称“叶九条”)、1984年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进一步奠定了新时期对台政策的基本框架。这个阶段,大陆单方面出台了一些保障台胞台属利益的措施。

  1987年,蒋经国政府确定台湾开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两岸正式打破了自1949年以来的长期隔绝状态,打开了两岸官方交流的大门。随着台湾成为亚洲四小龙,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吸引了大陆部分民众,而大陆的改革开放和巨大市场也对台商具有极大吸引力,两岸民间各项交流趋于热络与频繁。

  两岸人民交流愿望强烈,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三不政策”(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于1990年11月21日成立官方授权与大陆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出面处理官方“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大陆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推动于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并授权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1992年两岸双方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达成共识,在此基调上,双方妥善处理两岸间涉及民众权益的事务,开展事务性商谈,成功在新加坡举行了1993年“汪辜会谈”,签署了一系列两岸交流与合作的协定,人员往来和经贸、文教等各项交流进入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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