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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第十三届香港人大代表将如何产生?

http://www.CRNTT.com   2017-03-12 00:45:34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场(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电(中评社报道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需要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昨日举行第二次全体大会,就第十三届的代表选举做出说明,特别将港澳地区新一届代表选举的议案提交审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中评社记者整理出以下内容。

  一、选举香港人大代表的方法,与其它有何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的办法,是由全国人大另行规定。在本届任期届满前,需要制定香港选举第十三届代表的办法。

  根据关于《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中,早在2016年7月,全国人大和中央的有关部门已经共同研究起草了香港选举代表的办法(草案),并且在深圳召开座谈会,征询香港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在同年12月,再次审议草案。

  二、第十三届香港代表有多少人?

  下一届香港代表名额与十二届相同,共有36名。

  三、何时选出新代表?

  草案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18年1月选出。

  四、谁能参选代表?

  参选代表的门槛要求并不高。草案规定,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选人在参选人登记表中应当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此外,如果发现参选人存在接受外国资助的情况,经核实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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