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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专论:从二二八历史教训中可学习到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7-03-01 00:03:47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作者 徐剑锋)1947年2月28日在台湾发生的“二二八”事件,至今已经七十周年。这是一起没有计划、没有预谋的突发事件,也是一起有很多民众大规模参与的社会事件,同时又是一起有流血冲突的暴力事件。因此,尽管七十年过去,对岸的人们,仍然不时地提起这起事件,尤其是在大选中。历史的尘埃似乎还未完全落定。今天,中国的发展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徳陷阱”三大危险的考验。作为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深刻地汲取七十年前台湾的这起事件的历史教训,对于正确处理两岸关系、国际关系以及提高国内的社会治理能力,我想,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益。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是一句最早出自《尚书》的中国古话,大凡中国人都耳熟能详。明代的张居正和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都曾经引述过这句话。所不同的是,前者意在谆谆告诫地方封疆大吏,务必高度注意和防范星火燎原的可怕事态。后者意在鼓舞对中国革命前途感到悲观的党内干部,应当坚定必胜的革命信心。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深信这句古话所喻意的某种社会现象,即在一个矛盾和危机深刻积累的社会,犹如在一片乾燥的原野上,只要一点火星,就能形成燎原之势。

  台湾“二二八”事件的发生,就是一个星火燎原的过程。

  这起事件的起因,不过是一起极其平常的例行的取缔私烟的执法行动。1947年2月27日晚上,台北市专卖局查缉股职员傅学通等六人,接获密报台北市延平路天马茶房附近,有私烟出售,乃会同警察大队警员四人,乘卡车前往查缉。多数烟贩闻风而逃,而一个名叫林江迈的中年妇女因为身体不适、行动迟缓,没有来得及跑掉,而被查缉人员抓住。林江迈是个寡妇,一家数口,全靠她卖烟度日。她的一部分卖烟的本钱还是向人家借来的。所以,当查缉人员要没收她的烟和钱时,她紧紧抱住查缉人员苦苦哀求,最后几乎跪下去说,如果全部没收的话,她一家人就没饭吃了,至少能把钱和专卖局制造的香烟还给她。尽管这样哭着哀求,还有旁观的人帮她说情,但几个查缉员就是不答应,硬是强行把那些香烟抛入卡车里。林江迈于是不顾一切,拼命地要夺回那些香烟,争夺过程中竟然遭到一名查缉人员拿枪管殴打,以致她头破血流,满面是血,当场晕倒在地。当时站在她旁边的小女儿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见此情形,围观的民众把这些查缉人员包围起来。后者见势不妙则分头逃窜,其中一个名叫傅学通的人,在逃到永乐町永乐戏院时,情急中竟然朝追赶的人群开枪,打死了一个名叫陈文溪的人。事件的导火索由此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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