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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黄光国论文化中国与蔡英文的抉择

http://www.CRNTT.com   2016-06-06 00:10:03  


 
  任何人都不难看出:李登辉的言论和“反课纲微调”并不是独立事件。台湾在解严之后,在所谓“自由派”知识分子主导之下的1994年“教改”运动,以及后来由政治人物主导的“去中国化”,莫不千方百计地企图将中华文化传统从教育领域中逐步排除。时至今日,蔡英文才会说:“台独已经是年轻世代的天然成份”。蔡英文“总统”就职之后,不管是不是会“改正争议课纲”,并沿用“现行课纲”继续对下一代进行“自我殖民”,任何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都必须挺身而出,呼吁重振“台湾精神”,以“文化中国”对皇民式的“自我殖民”作长期抗争!

  “五四宪草”

  在跟徐、刘二位教授的对话中,辛旗提到:两岸关系始自国民革命,法律上则是从“五五宪草”开始。当时中共已经在闽赣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国民政府”对立,本来不承认“五五宪草”。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合作,以周恩来为代表参加“国民参政会”,与国民党谈判:依“五五宪草”抗战建国,实施民主;在抗战之后,恢复行宪。当时中共也认可1947年10月25日实施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个坚持“一个中国”的历史性文件。这是两岸关系最重要的基础。

  蔡英文当选“总统”之后,中共的态度却变了。这个说法跟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王英津在今(2016)年三月份出版的《中国评论》上发表的〈论两岸关系中的“中华民国宪法”问题〉一文,论点并不相同。 

  王毅“宪法说”出台之后,大陆各级官员谈到两岸关系,都只强调“两岸同属一中”,而不再提“宪法说”。王英津教授的诠释是:

  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有助于维护“一个中国”框架,是“两岸展开政治谈判”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鉴于“中华民国宪法”的阶段性价值,大陆对其既未承认,也未否认,而是采取了沉默的态度。大陆对“中华民国宪法”保持沉默,所体现出来的意思仅仅是“认知”或“体谅”,并不表明大陆承认或接受“中华民国宪法”,因而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王教授讲得很清楚,因为“中华民国宪法”对大陆具有“反独”的“阶段性价值”,所以大陆不会给予“整体”上的“默示承认”或“事实承认”。至于对其含有“一中”价值的“部分”内容,是否会由“沉默”上升到“默示承认”或“事实承认”,则取决于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的程度和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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