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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九二共识”应走向“共同表述” | |
http://www.CRNTT.com 2016-01-07 00:07:36 |
在两岸关系发展的时代背景中历史地评析“九二共识” (一)“九二共识”产生的历史过程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①。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基会在香港会谈中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具体内容:“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②。针对海基会的建议,1992年11月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表示:“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③ 2015年4月29日,马英九执政团队在纪念“汪辜会谈22周年”,视察陆委会时发表长篇讲话,指出“民国81年8月1日李登辉主持国家统一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1992年10月底的香港会谈,陆方要求就‘一个中国’表述方法进行讨论,但双方没有共识,因此我方11月3日建议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达,11月16日海协会传真表示:尊重并接受海基会建议,两会各自采用口头声明方式表达一个中国原则。这个求同存异的共识,与李登辉主持国统会通过的一个中国的涵义,几乎完全一致。从上述过程可以瞭解,九二共识不是由大陆提出,强迫我方接受,而是由我方提出,大陆同意接受”④。 现存于大陆与台湾的史料及当事人都客观说明了两岸当局通过两会协商,在上世纪90年代初达成基本政治共识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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