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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货贸协议是因应陆韩FTA良方 | |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09:12:02 |
一般认为,大陆与韩国FTA的内容应该不会比2010年1月1日大陆与“东南亚国协”实施的FTA内容差,双方将在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检验检疫措施、经济合作、贸易救济等领域加强合作。 如果单就“货品贸易”的内容来说,“东南亚国协”出口大陆90%的货品享有零关税优惠待遇,其余10%产品则仅征收平均0.1%的关税,所有产品并享有通关便捷化措施。如果韩国能拿到同样优惠的条件,那将对台湾出口大陆的产品产生非常深远的不利影响。 众所皆知,韩国产品在大陆市场是台湾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双方出口大陆产品几乎超过70%以上重迭,包括,电机设备与零件、光学、照像仪器及其零附件、塑胶及其制品、机器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产品、铜及其制品、钢铁、人造纤维丝、无机化学产品等,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在这些产品中,原本双方竞争力就在伯仲之间,一旦韩国产品因为与大陆签署 FTA,能享有降低关税、甚至零关税,以及降低非关税贸易障碍,而台湾出口产品要被征收高关税以及面对各种程度的非关税贸易障碍,韩国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无疑会大幅超越台湾产品,大陆市场就会被韩国抢走,产生经济学理上的“贸易移转效果”。 有不同意见者认为,台当局及相关业者夸大FTA效果,并以韩欧、韩美之FTA为例,说明效果并非那么大。然而,韩欧、韩美签署FTA为时不久,双方很多降低关税与排出非关税贸易障碍的内容尚未到实施日程,再加上这几年欧美景气低迷,才使双方FTA效果并不显着,一旦景气恢复,再加上FTA内容完全实施,效果马上就会彰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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