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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已是“潜在被告”卸任后难避追诉 | |
http://www.CRNTT.com 2013-11-25 09:39:01 |
其实,何止一个黄帝颖,要把马英九送进牢房?民进党也正摩拳擦掌,计划在马英九卸任后,就告发马英九,誓要将马英九送进牢房,以报陈水扁被判坐牢之仇。 实际上,在本月初台北地检署经一个多月侦办,依“泄密罪”起诉“最高检察总长”黄世铭时,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就在党中央举行记者会,声称马英九、江宜桦是黄世铭的“共犯”;现在马英九因是“总统”有刑事豁免权,依法除“内乱外患罪”外,不得起诉,但在其任期届满后应当予以追诉。从苏贞昌这一杀气腾腾的讲话中,可知民进党正在筹划追杀马英九,待马英九卸任后,即以早已准备好的“黑材料”告发他,让他吃官司并将他送进牢房,与陈水扁“作伴”。倘民进党在二零一六年能够再次实现“政党轮替”,马英九的这一劫,肯定是将会躲不过。就此,台湾地区实行民选“总统”后,三位由选民选出的“总统”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都像一些国家的领导人那样,甫一卸任就成为被告,即使是自恃廉洁奉公的马英九,也不能例外。 如果说,黄帝颖的告发马英九,只是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测,届时不一定能将马英九入罪的话,那么,苏贞昌所指的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罪”及“泄密罪”,却很有可能会入罪。何况,据说民进党正在组织相关人员,搜集马英九涉嫌其他各种犯罪的“事实”,而且也有了一些“收获”,因而不排除马英九在卸任后,就一并告发他。总之,马英九将民进党的“总统”陈水扁送入监牢,民进党也不会“客气”,必会想方设法以同样的方式予以“回报”,尽管马英九所涉嫌“犯罪事实”的性质,与陈水扁并不一样,但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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