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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 法理情皆不合

http://www.CRNTT.com   2013-07-29 11:29:05  


李天一与其父母李双江、梦鸽
  中评社北京7月29日讯/李某涉嫌强奸案自庭审会议结束至今,各方消息层出不穷。7月28日,李家聘请的“法律顾问”又通过微博曝出猛料:李某的母亲梦鸽,以监护人的身份恳请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对此舆论指出,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件法理情皆不合,纯属一幕悲情式闹剧。

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是幕悲情式闹剧

  2013年07月29日09:28来源:大河网 作者:钱桂林 

  28日下午,梦鸽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了梦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申请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涉强奸案。申请书中说,为了使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审理,还原事实真相,作为被告人李某的监护人,现恳请公开审理,让案件所有证据、事实和办案经过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公众和舆论检阅。近日,兰和律师一直预告将发布爆炸性消息。(7月29日新京报)

  可以讲,梦鸽用艺名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纯属一幕悲情式闹剧。为何?我们不妨站在梦鸽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的角度稍作分析。

  其一,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难道身为律师的兰和不知?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司法保护也作了相应规定。况且,本案中不止李天一一个未成年人,梦鸽申请公开审理,她不懂相关的法律情有可原,而律师也配合这一“无知”行动岂不荒唐?

  其二,梦鸽用艺名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其用艺名签名的申请书是无效的,难道身为律师的兰和也不知?“梦鸽”只是李天一监护人本人的艺名,如果其没有在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军官证上变更姓名,那么这份声明很显然是无效的,兰和接受并发布这样的签名申请,恐怕有些不专业吧?其三,近期,兰和律师一直以微博的形式博公众的眼球,不断预告将发布“爆炸性消息”。公众有理由相信,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也是一条经过精心谋划的“爆炸性消息”,这不免让人怀疑——兰和与李家是否在合演双簧?

  该案自发生后,便一直置于公众的极高关注之下,毕竟李家属于名人之家呀。围绕李家的教子方法及案件发生后的态度,公众基本上出现了一边倒的舆论倾向,这对李家很不利。在案件正式开审前,打点儿悲情牌,自在情理之中。但以闹剧的形式去应对,公众恐怕不会买账,某种程度上讲还会适得其反。该案的审理须回归法律、回归理性,任何炒作都是难以左右甚至奏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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