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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循序推动两岸军事互信安全机制

http://www.CRNTT.com   2013-06-25 09:30:32  


 
  此前,本栏曾分析建议,以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第四点“促进协商台湾民众关心的参与国际活动的问题”,来换取台湾共同推动第二点“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定 ”,这是既满足马英九关于参与国际活动的强烈愿望,又可破解马英九不愿推动政治对话的问题。

  为了促进两岸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安全机制,可以分阶段循序渐进。马英九昨日在向前“司法院长”施启扬颁授“一级云卿勋章”时就谈到,当年他在施启扬带领下,进行建立“国统会”和拟制《国统纲领》的幕僚作业时的情况。而《国统纲领》在推动两岸统一的进程中,是划分为近程、中程、远程三个阶段的。这就启发我们,在推动建立两岸军事互信安全机制时,何不也采取循序渐进,分阶段进行的办法,既可达成目标,又不至于“动作”太大,徒添难度?

  实际上,我们可以比照《国统纲领》的三个进程阶段,将推动两岸建立军事互信安全机制也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是“近程阶段”,其内容是‘互通善意,存异求同”,目前的两岸民间对话就可说是其“起步礼”,透过此方式逐步释放善意,消除误会,并在交流过程中瞭解对方诉求的实质内涵和背景,以求同存异的态度,互相谅解,扩大沟通。 

  在民间“搭台”阶段成熟后,就可进入内涵为“建立规范、稳固互信”的“中程阶段”,由两岸公权力单位甚至是防务部门直接“上台唱戏”,共同协商两岸合作打击海上国际犯罪,达成保卫东海和南海领海安全的协议险军事活动等共识并签署协议。与此同时,解放军后撤导弹,台湾也停止向外军购。两岸也签署“海峡行为准则”,为避免意外军事冲突,确保海峡情势稳定,相互规范双方航空器、船舶不对他方航空器、船舶进行雷达锁定、追瞄等模拟攻击或电子干扰,以及双方航空器及船舶于夜间在海峡飞、航行时,应全程开启敌我识别器及航行灯。 

  在实施“中程阶段”一段时间,双方在实践中取得成效,并真正建立起互信之后,就可进入内涵为“终止敌对,确保和平”的“远程阶段”,配合双方政府的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正式宣布结束两岸军事敌对状态,建立两岸军事互信安全机制,进一步发展两岸安全合作关系,确保台海及大中国领海的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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