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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民工”称谓只是城乡平权第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12-01-13 10:30:33  


社会各界对于改变“农民工”称谓的呼吁声日趋高涨
  中评社北京1月13日讯/据媒体报道,近日长期关注公益事业的八位学者、律师联合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籍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东方早报》今日登载特约评论员、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的评论文章“城乡平权第一步”,作者表示,取消“农民工”称谓,只是开始。缺乏市民待遇的“新市民”称谓,相比“农民工”只是将歧视从公开转为隐蔽,尽管这也是一种进步,但这点进步绝对不是国民期待的全部。全文内容如下:
 
  1月11日,李方平等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
 
  在中国,有两个带有明显歧视色彩,却被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政府长期袭用的概念,一个是流动人口,一个是农民工。两个名词指的是同一群体,那就是从农村来城里工作的人员。
 
  所谓“流动人口”,他们不同于移民,来自其他地方,却没有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来,而是候鸟般,每年从乡村来到城市,而且每次回乡,不知道下次飞往哪里。因为无根,所以“流动”。所谓“农民工”,更加形象:身体进了城,干的是工厂或工地的活,根基仍在乡村,身份还是农民。一身二任的“农民工”揭示了中国工业化领先城市化,城乡之间有鸿沟的现实。
 
  流动的农民工以自己的劳动、青春、鲜血乃至生命,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其工资低下且常被拖欠,保障缺乏,为中国产品争得了价廉物美的国际市场地位。他们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一些城市却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他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如此缺乏权利含量的身份,理所当然得不到新生代进城务工者的认同和接受。2011年12月8日,全国妇联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在日常生活中受惠于他们的老市民,也同样不认同、不接受这一歧视性称谓。2010年2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区、市)7402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3%的受调查者认同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新市民”。
 
  社会各界对于改变“农民工”称谓的呼吁声更趋高涨,并且得到了各地各级政府的响应:
 
  去年12月,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农民工”称呼背后有歧视,要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今年年初,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要求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融合。
 
  1月4日,民政部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描绘了进城务工人员参与城市社区生活的“路线图”。
 
  现在,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送公民建议书,说明在这一问题上全社会已达成高度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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