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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国海问题:核心利益与包容性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1-07-25 10:59:02  


 
南中国海是中国的核心利益?

  对于南中国海是不是中国的核心利益这问题,学术界讨论很多,意见不统一,而中国政府不置可否更加让世人猜测丛生。笔者认为,中国政府的模糊态度是有原因的,因为南中国海问题是不是中国的核心利益的答案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

  首先,从目前来看还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定义南中国海为核心利益。

  第一,南中国海问题对于上述核心利益标准还不构成根本性威胁。南中国海争端升级虽然可能会引起国内民族情绪的高涨,但不至于影响到中国的政治稳定。而南中国海的油气田的储量到底有多少是否值得大规模商业开采,都是未知数,不会直接影响到中国的经济建设。

  第二,南中国海争端虽然对于第二个标准中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构成较大挑战,但是这种问题中国并非第一次面对。中国与20几个国家接壤,在过去的几十年内一直集中解决陆地边境问题,已经同17个国家解决了领土划界问题,领土争端上中国是有“先例”经验的(当然海上问题经验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南中国海问题对于第二标准中的“国家统一”项目不构成威胁,不存在着国家分裂的问题,这与台湾,西藏和新疆的问题性质完全不同。

  第三,在外交实践上,中国也没有将其当作核心利益来对应。中国承认存在领土问题,同意通过谈判解决(尽管主张双边),这也是和平解决的基础(与此相对照的是在东海问题上日本的立场“不存在领土问题”),既然是谈判就有争取和妥协的过程,这与台湾等问题处理方式完全不同。近期,中国密集先后邀请越南副外长和菲律宾外长到中国访问,重申致力于和平解决南中国海争端的立场上可以看到上述立场,更加明显的是中国甚至愿意同美国在一定条件下(非正式地)讨论南中国海局势,6月下旬中美两国外交高官定期磋商机制首次对话在夏威夷举行,据报道在会谈中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同美国国务院东亚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坎贝尔讨论了南中国海问题。

  那么既然不是核心利益,为什么中国不明确说明以打消各国顾虑呢?既然中国多次重申不使用武力解决海洋争端的意愿,但为什么对于将2002年的《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上升到具有法律性质的行动规范(norms)持谨慎态度呢?显然中国有顾虑,因为南中国海问题存在上升为中国核心利益的可能性。(编按:中国与亚细安国家日前签署了《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不具约束力的实施准则,在解决南中国海主权纠纷的问题上向前迈进一大步。)

  这个可能性主要来自于区外大国的介入,更加明确地说就是美国(日本也有可能被迫卷入),一旦美国或者美日同盟介入争端,中国就会将这个问题视为对戴国务委员定义的第二条标准构成严重威胁,与此同时中国国内民族主义情绪也很可能极度升温,届时中国政府的外交决策可能会陷于两难,对美反应不强烈,国内的压力可能导致国内政局不稳定,反应过于强烈,美国的反弹会相应升级,而中美一旦发生冲突,核心利益的第三个标准即中国的经济建设也就会受到阻碍。到那时,南中国海问题就可能被定义为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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