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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赦陈水扁可能是蓝绿两军的角力点

http://www.CRNTT.com   2010-09-26 08:21:07  


 
  看来,在陈水扁案终审定谳之后,马英九必会遇到“特赦”的压力。毕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卸任元首因涉贪犯罪在被法院终审定谳有罪确定之后,都会有由现任元首宣布为其“特赦”的惯例,以示对卸任特首的尊重和宽恕。比如,韩国全斗焕因涉贪被判无期徒刑,在终审定谳后,经过政治协商,全斗焕以放弃上诉、向人民道歉及将个人财产全部捐献充公的三项条件,换取“特赦”。如果陈水扁也能以此三项条件尤其是“避免动荡”的理由来换取马英九的“特赦”,当然是符合全台民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但似是至今仍不肯认错的陈水扁是不会道歉的,而且也不会把海外的财产调回捐献给公库,尤其是至今尚未曝光的那一部分。因此,“特赦”陈水扁之议能否实行,关键是在于陈水扁本人。

  当然,由于前述的原因,“特赦”必须是在终审之后才能进行。这就存在一个时间点的问题。为了能把“特赦”陈水扁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益以至是功利性发挥到最大,,如果台湾地区的司法机关能赶及在二零一二年三月第十三届“总统”选举之前终审定谳,而马英九也在此时适时行使“特赦”的权利和程序,相信对于他争取连任“总统”的选情,将会起到“加分”作用。但倘是在“总统”选举过后才宣布“特赦”,对国民党的利多效应就不是那么大了。不过,不排除是倘民进党在二零一二年重新执政,当司法机对陈水扁的案子终审定谳后,民进党当局立即就宣布“特赦”陈水扁。但不排除党内可能会有部份人反对“特赦”陈水扁,这些人主要是担心陈水扁在恢复自由后,会与他们抢夺民进党的政治资源,甚至是他在社会上进行的政治活动,会危害民进党的发展以至是生存。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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