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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推动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 | |
http://www.CRNTT.com 2009-11-12 15:40:22 |
二、中共与大湄公河区域合作的形成 寮国、缅甸、柬埔寨、越南(南越政权)四国,在1957年成立“下湄公河委员会”,旨在对湄公河流域资源的规划、勘察与开发进行协调,并得到30个合作国、17个国际组织和6个国际金融机构的协助。该委员会在成立后的30多年中,曾募集到4亿多美元的资金,做为基础性的工作,后来受到战乱等原因的影响,该组织便形成“停滞”状态,直到80年代末期,才开始恢复工作,由于时空环境的变迁,该委员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90年代初期,随着东南亚经济发展与国际情势缓和,以及中共对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正常化,湄公河流域的共同开发再次成为焦点,联合国与亚洲开发银行、东协、中、日、韩等国,对该流域的开发表现乐观的态度,多样化的开发机制如雨后春笋浮现枱面。适逢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肆虐,一片荣景却付之一炬,湄公河流域开发再次陷入困局,随着各国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之后,中共却成为带动亚洲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也让GMS的开发合作再显生机。 大湄公河开始扮演起“纽带”的角色,把中国大陆和东南亚陆上国家串联在一起,形成该区域各国依存的天然条件。中共致力与东协建设战略伙伴关系,同时承诺要与该地区欠发达国家一起发展,于此之前,中共必须取得互信的基础,再以经济的诱因切入,结合西部大开发与走出去的战略目的,藉由山水相连的地利情怀和经济共享的理念,成为消弭“中国威胁论”的最佳防火墙。 中共认为参与次区域合作开发,是展现睦邻、安邻、富邻的具体作为,凭藉与该地区中小国家建立平等互信、互惠互利的国际形象,作为降低世界排中的样板。中共以大湄公河做为未来次区域合作的沟通平台,从1993年起,中共开始参加由亚洲开发银行倡议并组织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1997年时任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即与东协领导人联合发表声明,确认在开发湄公河盆地方面,彼此间可以获得的共同利益,并且承诺通过促进贸易、旅游和运输等领域,落实对沿岸国家的支持。 中、寮、缅、泰四国,在2001年实现正式通航;2002年时任中共总理朱镕基,在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上,签署多项协议。中共还积极出资配合“泛亚铁路”的建设,有多位学者预测GMS未来可能出现类似欧盟“申根协定”的合作框架。2002年,柬埔寨首相洪森利用担任东协轮值主席国的身份,建议召开首次GMS领导人会议,获得与会代表覆议。这项机制提出的主要战略考虑,首先在确立GMS为开发机制的主轴,并固定以每3年召开一次领导人会议的形式进行;其二,亚行为主要的投资对象,兼具各方的利益协调机构;最后,集合次区域内国家的共识,认为唯有在政治稳定的情况下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与中国大陆捆绑在一起,才能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的要件;同时可将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开发合作迈向新的阶段,这也是东协欠发达成员国,在谋求发展与中国大陆经济接轨的主动战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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