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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一介:寻求文化中的“共通价值”

http://www.CRNTT.com   2009-05-07 11:12:50  


 
2、在各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理路中寻求“共通价值”。

  例如,中国儒家的“仁”,西方基督教的“博爱”,印度佛教的“慈悲”虽然形式不同,出发点不同,甚至理路中也有差异,但却都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

  孔子的“仁”,是把“亲亲”作为出发点,作为基础。樊迟问仁,孔子曰:“爱人”。为什么要爱人,“爱人”的出发点是什么?《中庸》引孔子的话“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爱”是人本身所具有的,爱自己的亲人是最根本的。但孔子儒家认为,“亲亲”必须扩大“仁民”以及于“爱物”,才是完满的真正的“仁”(仁爱)。所以《郭店楚简》中说:“孝之放,爱天下之民。”“爱而笃之,爱也;爱父继之以爱人,仁也。”且儒家也有以“博爱”释“仁”者。由此,我们可以说,孔子的“仁”的理念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

  基督教的“博爱”,当然也可以从多方面理解它的涵义。但它的基础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由“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引发出来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对人类社会也应是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因为这样人类社会才有公平和正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制度问题,但其背后支撑的理念则是“博爱”,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上帝的儿子。

  佛教的“慈悲”,《智度论》卷27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其出发点是要普度众生脱离苦海,使众生同乐在极乐世界。《佛教大辞典》的“普度众生”条谓:“佛谓视众生在世,营营扰扰,如在海中。本慈悲之旨,施宏大法力,悉救济之,使登彼岸也。”由小乘的“自救”到大乘的“救他”,这种“普度众生”的精神,我认为也是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

  孔子的“仁”、基督教的“博爱”、佛教的“慈悲”虽然出发点有异,进路也不大相同,而精神或有相近之处。三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价值理念,这就是“爱”。“爱”对人类社会说无疑是有着极高的“共通价值”的意义。

3、在各不同民族文化中创造出的某些特有的理念,往往也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

  要在各民族文化的特有的理念中寻求“共通价值”的意义,很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仍然可以在“求同存异”中来找寻某些民族文化特有理念中的“共通价值”的意义。因为我对其他民族文化的知识理解不在行,我只想以一两个中国哲学中的某些理念为例子,谈谈我的一点想法。

  在不同民族文化中存在着不同的思想观念(如宗教的、哲学的、风俗习惯的、价值观的等等),这是毫无疑义的,而且可能因文化的不同而引起矛盾和冲突,这不仅在历史上存在过,而且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也存在着。在这种情况下,“和而不同”的理念是不是对消除“文明的冲突”会有“共通价值”的意义?“不同”而能“和谐”,将为我们提供可以通过对话和交谈的平台,在讨论中达到某种“共识”,这是一个由“不同”达到某种程度的相互“认同”,这种相互“认同”不是一方消灭另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另一方,而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中寻求交汇点,幷在此基础上推动双方文化的提升,这正是“和”的作用。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和而不同”对当今的人类社会具有“共通价值”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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