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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非:台湾土改对大陆有何启示

http://www.CRNTT.com   2009-05-06 10:56:11  


 
  李非:台湾进行的几次土地改革,它更多的是采取市场的手段,采取经济的手段来推动的,比如说第一次土地改革,它先用公地来做,也不是说我这个政府的地就给你了,像我们大陆就是,把地主的土地没收了就分给农民,台湾不是,我这个土地给你农民,你农民要还给我,要偿还给我的,然后通过这个手段来实现的一个土地改革,通过经济手段,那第二次土地改革,也是啊,农民,你这个自耕农,地卖给或者承租给他,你都采取经济的手段来做了,那第三次更是经济的手段,更用市场的手段来做,所以它三次土地改革都采取经济的手段。

  当然第一次土地改革,它的行政的手段是比较明显的,因为很多地主还是不愿意把土地让出来的,但是台湾当局是强迫,我这个条例出来的耕者有其田,你地主不能拥有这么多地,你还得让出来,但是你让出来以后,我给你保证,我让你利益不会受到损失,我给你土地债券,我给你股票,我有一个回馈给你,还有补偿,当然这个补偿可能有些小地主,他拿到这个钱就花光了,用掉了,挥霍掉了,就没有了,有些当然他有商业脑袋的,有头脑,有经营理念的,他可能变成了资本家,变成了工商业者,有发展,当然这种难免都有分化,那有一些成为自耕农,当然地主这个阶级就消失了,所以第一次土地改革,它是有行政手段的痕迹比较严重。

  第二次,行政手段痕迹稍微少一点,但是也有,到第三次就基本上就按照经济的手段,市场的手段来推动来做的。所以我们还是要以经济的手段为主,然后适当辅助一些行政的手段,甚至一些其他的手段来推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你不能违背市场,市场是利益导向的,这个你要保护人的利益,你不能说剥夺,把这个利益剥夺走了,然后来把这个给他,这个在过去土改的时候是可以这么做的,但是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社会了,不能这么做。

提问1:李教授,我想有一个问题,就是大陆有个很重要的土地制度,就是18亿亩的耕地红线,那么去年茅于轼先生出了一篇报告,叫《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那么这个报告引发了很多讨论,我想知道您对这报告的意见? 

  李非:我们大陆现在要进行的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还是要解决农地农用的问题,希望这个农地不要被抛荒,不要废耕,因为我们大陆是13亿人,13亿人要解决吃饭的问题,农业最根本的,它的问题还是要解决,不是经济发展的问题,是生存的问题,所以这个粮食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土地都抛荒了,农民都不种粮食了,那就不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的生存的问题,所以我们国家制定的粮食安全政策,以及18亿亩的土地红线的政策,我想是根据我们的国情出发来做的,是有我们的这种特殊情况。但是这个跟现在社会经济发展又产生了矛盾,因为随着工商社会越发展,它对土地的需求就产生越大的需求,我个人认为,在经济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有的时候也可以学台湾第三次土地改革的一些经验,有些地方可以释放出来。但是在有一些特定地方,我觉得还是要保护农地,所以要区别对待,当然我们大陆确实太大了,不可能用一个政策来贯穿整个大陆,不能全部都拿一个政策来套整个大陆,我觉得要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的水平,根据经济发展的程度来决定它的农地的这种政策是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提问2:您能否预测一下,若干年以后,两岸的经贸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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