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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 必须打破循环论证

http://www.CRNTT.com   2009-03-21 10:32:46  


户籍制度是形成中国二元社会的关键
  中评社北京3月21日讯/《新京报》今天登出鄢烈山的文章,强调要想彻底推倒户籍壁垒,必须“打破户籍改革的循环论证 ”。文章内容如下:
 
  现在,举国关注的三大改革辩论热点,一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二是财政预决算公开,三是户籍制度改革。前两个关涉反腐倡廉,民心所向,世界潮流,香港财政预算精确到购置办公桌椅这类境外新闻层出不穷;我国1987年就开始立法要求官员申报个人财产,实行“公共财政”则早已写进中共中央文件,连国防预算都有了向全球公布的白皮书,还有多少深奥的道理要弄明白呢? 

  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就不一样了:它不是单纯的官民关系,它涉及地方利益,有相当的“民意基础”,真要改、要大改,阻力真的很大。多年前,我就撰文呼吁过“对内开放”,也曾在《北京日报》发表过《北京是谁的首都》(是全体中国人的,还是北京户籍人口的),但是说到底,它不是一个观念问题而是利益博弈。 

  上海宣布“户籍新政”后,不少在上海打拼的人深感失望,说“盼了好多年盼来新政策,没料到与期待差这么多”。北京则表示连上海这样的户籍管理有限松动也未打算搞。于是,一些人慨叹“户籍改革不能再挤牙膏了”,依目前的态势,彻底的户籍改革遥遥无期。对此,我曾愤愤地想,搞什么住满7年可加入上海户籍,这不是抄袭香港的优才政策吗?内地难道也要搞“一国两制”?但有北京、上海户籍的市民,大多不会这么想。北京某大学教师、政协委员张某,去年还提出过要提高北京的入户门槛呢。 

  让我对围绕户籍改革的辩论做一个“小结”吧:因为我们的户籍管理制度“生养”了、承载着许多相对的特权和差别性社保福利,是一种新式的非物质的区隔“自己人”与“外人”的城堡;反过来,这些利益的刚性存在,又成了反对拆除“城墙”的理由。我把这就叫做排他性的户籍制度的“自我论证”。这种建立在特殊权益之上的“城堡”,不同于婚姻上的“围城”,城外的想进,城内的却不想出。 

  彻底推倒户籍壁垒,必须打破户籍制度的“循环论证”。打破方法大体有二。一是讲道理,让“既得利益者”明白,这对他们自己其实幷不总是有利,比如他们也不能通过“用脚投票”(包括在本市各区自由迁居),迫使教育资源合理分配,迫使学校在竞争压力下提高质量,也不能通过“用脚投票”应对环境污染;对他们子女的自由发展也不利,比如北京孩子与上海孩子要“互换”地方也难。 

  二是削减特权与“平权”,即在全国城乡缩小社保医保福利方面的差距。所谓“削减特权”最容易做的,就是中央政府办的大学平等地向全国考生分配名额,中直机关招人不限北京户口之类。说北京市财政对北大、清华等国家名校也有投资,所以应该多招当地子女。这个理由如果成立,那就该允许富人的子女多交钱买上学指标。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基本的劳保医保福利制度,也早就该做了。把这样的“减法”和“加法”做好了,户籍制度改革就水到渠成,中国的“对内开放”何愁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