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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记者被抓仍然有太多的蹊跷

http://www.CRNTT.com   2008-12-18 00:02:39  


 
  细读报道,我们会发现一个很可笑的问题。报道称:记者致电张家口公安局政治处,一名孙姓工作人员答复称,经核实,关键确实被张家口公安局经侦支队刑拘,至于关键涉嫌何种罪名“还在调查”。罪名成立,该抓该判。涉嫌某罪名,也可抓或该抓。然而,河北警方对记者目前涉嫌的何种罪名也还在调查之中,既然连涉嫌的问题也不清楚,那么还抓记者干嘛呢?而且,警方还将人家予以了刑事拘留,并已有近半个来月。涉嫌的罪名不一定成立,但是涉嫌了某罪是可以抓捕接受调查的。既然河北警方抓了记者,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记者“涉嫌受贿”的话呢?于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河北警方是不是在随意抓人呢?

  记者关键是否涉嫌受贿?这个问题我们暂时不得而知,而且这也是相关司法机关的事,并要以事实为依据。对此,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会在不久有个水落石出的交代。因此,我们拭目以待。但是,记者关键即使涉嫌受贿,其时间或许也不一定是12月1日的前几天,所以司法机关要抓记者应该可以提前进行,于是为什么是在12月1日呢?同时,要抓记者,警方去《网络报》社抓也是理所当然的,那么为什么是在记者去山西才抓捕呢?难道这是警方选择了“等蛇出洞”的最佳时期?早不抓晚不抓,偏偏是在记者出去调查采访时才抓,而且是在去做“负面”调查时才抓的,这难免不会让人心生有人“转嫁陷害”的嫌疑。当然,警方抓人是随时随地可进行的,而且“时机”成熟最好,这次抓记者在时间地点和其它诸多因素情况下,纯属巧合。我们但愿这只是个巧合!不过,这些目前也并不重要。

  又是记者涉嫌受贿,又是记者被司法机关以涉嫌受贿抓走了。这不由得又让我们想起前几天的“央视记者被抓事件”。央视记者是否涉嫌受贿,我们同样暂时不得而知。但是,央视记者是涉嫌受贿而被检查机关抓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是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那么,《网络报》记者即使涉嫌受贿,其也应该由人民检察院来执行立案侦查。然而,为什么抓记者的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警方呢?这难道是张家口市检查机关的人力有限吗?或者武装不够吗?或者根本就没能力可侦办贪污贿赂类的犯罪案子吗?或者另有其它的隐情吗?若干个或者,我们期待张家口市相关司法机关对此于公众有个合理的解释或说法。依法办案,这是任何人和任何司法机关应该遵循的原则,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更不例外,张家口也一样。

  现在或许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了,因为无论是河北公安机关抓的也好,还是该由河北检察机关去抓也罢。《网络报》所谓涉嫌受贿的记者,其已被抓到了河北,并在刑事拘留中。所以,不可能再把“失踪”在河北的记者放回山西的某酒店,然后让该执行抓捕的相关司法机关去重抓。如果如此而为,不说别的,也太儿戏太笑话了。但是,即使是由不该去抓的公安机关抓了,其在某个方面的依法性之是否暂放一边,却也还是有另外的一个问题。河北警方把记者抓走,按相关规定程序应该在48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然而其通知却是在被抓后的几乎半月后之久。如果,没有媒体对事的报道,我们不知这个通知还会晚来多久呢?被抓48小时内应通知其家属,这点最起码的办案程序,难道河北警方就不知道吗?所以,退一步说该由河北公安机关来抓受贿的记者,从规定时间应通知其家属来说,仍然存在着不够依法办案的错误。于是,我们还想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当然,千万别仅用“办案需要”的几个字来搪塞公众。 

  记者“失踪”虽然暂时与山西无关,但是河北警方的行为实在有太多的蹊跷而让人无法想个清楚和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们翘首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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