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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一国两制的实践与再思考 | |
http://www.CRNTT.com 2022-09-11 00:08:25 |
(二)中央对香港管治方式的调整 如果说香港回归初期,中央采取了“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的较为放任的管治模式,那么随着香港形势及内地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央开始逐渐强调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这一权力的落实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和体制机制的配套。从2014年的白皮书到2016年的人大常委会释法,从2020年的香港国安法到2021年的选举制度改革,中央不断推进对香港的全面管治。 1.强调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治理香港 201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这是首次提出全面管治权的概念,是对香港当时形势的一种回应。 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的涉港内容首次出现“宪法”字眼,即“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中央开始强调宪法与基本法一起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从法律层面夯实“一国”。从此,依“法”治港就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会决定治港。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指出,“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正值香港的“修例风波”,所以针对性很强地指出,“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预示中央将依法行使权力,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决定制定的香港国安法被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日在香港特区刊宪生效。 2.调整中央领导港澳工作的体制机制 2020年2月,中央改组港澳系统领导体制,以前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变为中央港澳领导小组。此举一是强化中央对港澳工作的全面、集中领导。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作为中央港澳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各方力量,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香港中联办和澳门中联办主任兼任港澳办副主任。二是完善工作层面的机制对接,有利协调统一行动。港澳办负责中央有关政策的推进和内地落实,两个中联办负责在地贯彻中央部署,前后方协调一致、科学分工、密切配合、互相补位,加强全国港澳工作一盘棋。三是赋能港澳工作机构,强化港澳工作力量。港澳办扩大人员编制,因应新的形势增设安全司和宣传司,更好地做好在港维护国家安全和对外讲好“一国两制”故事的工作。依据香港国安法成立驻港国安公署,人员由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构联合派出,这是中央继两个中联办后又一派驻香港的机构,有助更好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捍卫“一国两制”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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