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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反分裂斗争中的法治思维 | |
http://www.CRNTT.com 2020-08-02 00:04:01 |
(二)世界各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经验 在一定程度上,世界各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经验也能给我国反分裂国家斗争带来启示。如美国的内战问题、加拿大的魁北克问题、俄罗斯的车臣危机、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西班牙的巴斯克问题、德国的巴伐利亚问题以及前南联盟的黑山问题等,这些国家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国家势力方面的成功或失败的经验和教训都能对我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有所启示。举例之,如发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内战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美国内战起到了“以战止战”、“一战定江山”的效果,其对当今国际社会的启示有三:一是维护国家的统一是最高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破坏国家的统一,尤其是不能以本地区的民意为藉口分裂国家;二是尽可能寻找妥协方案,战争是凶事,不要轻易打响第一枪,尤其是正义的一方,更不能因自己拥有道德制高点而不维护和平;三是要以宽容为行为准则处理战后问题。⑩又如,加拿大的魁北克问题带来的启示:分离主义活动不仅影响国家统一,也给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⑪再如,英国北爱和平的最终实现亦是归因于人民对和平与发展的诉求,为了历史上的恩怨无休止地厮杀,无疑是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英、爱两个政府为实现北爱和平进行了积极努力,处理民族矛盾应该采取灵活务实的政策、加强对话,避免矛盾激化而造成破坏性的影响。⑫将世界各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经验与我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相联系,追求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宗旨,当国家主权遭受侵犯,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国家势力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同理,我国在不得已的情形下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亦是享有国际上的话语权。上述世界各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经验告诉我们:在反分裂国家斗争中,我们必须始终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首要原则,任何势力都不能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破坏中国的统一,尤其是不能以所谓的“民意”为藉口分裂国家,国家在不得已的时候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毋庸置疑,我国在反分裂国家斗争中的上述立场和做法与国际社会已然接轨。 另一方面,从比较法学的维度,世界各国在反分裂国家斗争过程中的立法、修法、废法等法律上的活动也对我国反分裂国家斗争有着法律方面的启发。如加拿大在解决魁北克问题时,于2000年6月结束的《明晰法案》的立法活动就有效遏制了分裂国家势力在法律上的不法动议,此后,魁北克就退出联邦问题进行任何形式的公民投票表决受到了严格的法律约束。⑬此外,东西德和平统一的条件、南北越武力统一的经验、朝韩长期对峙的根源、南北也门统一后政局不稳的原因、南北塞浦路斯长期斗争的教训,这些国际法学界公认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的经典案例也对我国反分裂国家斗争,甚至是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有着镜鉴价值。总而言之,对上述世界各国反分裂国家斗争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现有的数据性成果并进行数据化,构建国际社会运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国家势力的案例数据库,对我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综上,尽管从台湾问题的属性而言,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国家势力属于中国内政,不涉及国际法问题,在本质上不必遵循国际法规则,但分析战争法中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规则的道义性和话语权,提取战争法中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规则,探索其转化为国内法的路径,并借鉴世界各国的反分裂国家斗争经验,能够为我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解决台湾问题,提供国际法层面的应对策略。另一方面,中国在国际法框架内运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遏制分裂国家势力,也能够形成遏制分裂国家势力的中国经验,向世界和平贡献中国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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