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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从国安立法看中央治港思路变化

http://www.CRNTT.com   2020-07-06 00:08:03  


 
  (二)治理香港方式的变化

  治理理念的发展带来治理方式的转变。中央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经历了从被动回应式治理到主动作为式治理、从强调依基本法治港到强调依宪法和基本法治港的转变,体现了香港纳入中国治理体系后,中央政府的通盘考虑、特殊对待。

  截至目前为止,中央对香港的管治⑦大致经历了“无为而治”、“有所作为”和“积极作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至2003年,中央主要采取的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宽松管治模式,或曰无为而治。然而,2003年7月1日号称50万人的大游行震惊中央。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崭新课题。”对香港的管治进入“有所作为”的第二阶段。为做好这一“崭新课题”,中央选择了依法办事与政治解说两条路径,且同步推进、力度不断加大。

  依法办事即强调依照基本法治港。自香港回归以来,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国务院的文件、报告都一直强调依照基本法办事,类似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中的用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属于谈及香港问题的标配。2012年11月,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央政府将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政治解说即深入阐释“一国”与“两制”的关系。2007年7月1日,胡锦涛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国两制”是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一国”和“两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对立。2012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第四届特区政府就职典礼的讲话中,胡锦涛提到,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为此,必须坚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保障香港社会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2012年11月,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从2004年至2014年,中央政府的关心、关注有增无减,从每年一个CEPA补充协议,到中央领导人每次来港都会赠送“大礼包”,从“十一五”(2006-2010)规划首次具体涉及香港、澳门,到“十二五”(2011-2015)规划港澳单独成章……。中央爱之弥深,却发现香港的心并没有一直靠近,反而在2008年中国人认同达到高峰后掉头直下。⑧在这“多事”的十年间,香港经历两次政改,争拗不断,“反高铁”、“反国教”、“占领中环”,整个社会逐渐被政治裹挟,一路走到了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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