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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反腐败与中国第二次政治革命

http://www.CRNTT.com   2014-08-12 09:39:35  


新加坡国大东亚所所长 郑永年
  中评社北京8月12日讯/新加坡国大东亚所所长郑永年今天在联合早报撰文《反腐败与中国第二次政治革命》指出,反腐败依然任重而道远,中国需要以大规模、持续的反腐败运动为契机,确立新的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如果成功了,人们可以称之为中国的“第二次政治革命”。
 
  中国的腐败已经发展到亡党亡国的程度。怎么办?人们指向制度建设。腐败是制度的产物。首先,腐败是现存制度运作的结果,包括经济、行政和政治体制在内的很多制度。其次,反腐败的制度不作为,不能有效遏止腐败,更不用说是根除腐败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国家都会从制度入手来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确立清廉政府。

  但是,对反腐败的制度建设的考量不能过于简单。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并非没有制度建设。论反腐败制度的规模和数量,中国可能比任何国家都要大、要多。每一代领导人、每一届政府都会增加一些制度和机制。这里就需要比较现实地理解反腐败运动和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地企求制度来解决所有腐败的问题。

  这次反腐败的总体策略是先治标,后治本,这有很大的政治理性。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经发展到不治标就难以治本的地步。首先需要治标,就是要为反腐败制度的确立,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任何制度都是由人来建立的,也是由人来运作的。任何一项制度如果让腐败者来建立,让腐败者来操作,理论上最健全的制度也会演变成腐败的制度。从80年代到今天,中国建立了那么多反腐败制度机制,但占据这些制度的人或者反腐败者本身,往往也很腐败。结果,腐败仍然大行其道。

  从这个角度看,不能低估运动式反腐败的作用,通过荡涤大面积的深度腐败局面,造就一种较好的政治生态。只有在一种比较好的政治生态之下,才能确立有效的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这里的过程是:用运动来清除大面积的腐败,确立良好的制度建设环境;确立一套符合时代需要的反腐败和预防腐败制度机制;用制度机制来保障清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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