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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如何才可合情理安排

http://www.CRNTT.com   2014-02-08 09:00:19  


 
  最后,我们应当发挥社会的主体作用,促进两岸对接,巩固与深化两岸和平发展与政权统一的社会基础。 

  社会发展与政治变迁或政权更迭有着不同的步调。同样,在两岸关系中社会与政权也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角色。在目前政权统一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两岸社会的桥接就成为了政治对接的铺垫。由于长期以来的生活经验与偏差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台湾民众对于“中华民国”或台湾有着很强烈的感情,我们不应将这种情感视作“台独”。(5)对此,我们一方面应理解这部分台湾同胞的情感要求,另一方面,也要从法理上耐心地引导这些朋友理性地面对两岸“法理一中”的历史和政治现实。透过日益增加的交流交往,以及共同的生活和内外环境的改变逐渐取得“视域的融合”,相信时间和空间的改变终将使两岸双方建立起共同的知识基础。⑧进而通过两岸社会的不断整合,倒逼政治对话的进行甚至政权的复归统一。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两岸的政、经、社会环境和条件已开始改变。双方可秉持“领土主权一体,政权差序并存;存量原则不变,增量平等共商”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处理对方关切的问题。 

     “合情合理安排”的具体建议 

  当前的两岸政治关系是同一国家领土主权之内的两个综合实力悬殊的对立政权关系。在台湾方面以某种大陆方面可以接受的方式,明确承认大陆与台湾同属一国,明确承诺不分裂中国领土主权的前提下,大陆方面可以考虑在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后,承认台湾处于“相对自治”状态,并逐步调整对台方机构和人员称谓的政策,逐步、适当解决台湾方面关切的参与国际活动问题。 

  第一,结束敌对状态后,在国际活动空间领域,两岸应继续坚持中国的主权不能分割的立场。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彼此间当然不存在“主权”争议,实际上只是存在主权的代表权和行使权争议。在国际社会,双方强调主权的同一性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与反对“两个中国”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笔者充分肯定马英九先生公开宣示的对内对外都不推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湾独立”的政策。在国际社会中所有必须以“主权国家”名义加入的场合,双方都不能接受两岸同时以“国家”名义出现的安排。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阶段,双方要早日达成国际活动空间“存量原则不变”的政治默契。 
 
  第二,在结束敌对状态后,双方在无须以“主权国家”身份参与的国际场合,可以通过两岸协商,以各自方便的名义同时参与国际活动。随着双方政治互信的增强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可以进一步考虑从个案尝试转向通案性安排,进而建立双方在这一领域的互动规则。 

  第三,大陆方面可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国际影响力主动为台湾民众代言。例如,可以积极申请加入国际鲔鱼公会等大陆方面尚未加入的组织,以获得相应配额,然后以两岸渔业合作的形式将配额转移到台湾渔民手中。类似为台湾同胞增加国际活动空间和权益的思路可以用在更多的国际组织中。双方现在就可以共组研究团队找到更多合作的议题。 

  第四,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继续推进,在“一中框架”的政治立场得到台湾各界正式认可后,两岸可通过平等务实协商,照顾彼此需求和关切,妥善处理两岸民间团体或个人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及民间场合的活动,避免争议,合作共赢。 

  第五,在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后,大陆在两岸交流交往场合中遇到的台当局公务机关,除涉及“国防”、“外交”等少数机构外,可考虑逐步放宽称谓限制。作为第一步,“陆委会”、“海巡署”、“环保署”等与大陆方面的中央部委名称不冲突的台当局公务部门,可以直接使用,不必加引号;其主管官员头衔可直接称呼。随着两岸政治互信的增强,作为第二步,则可在两岸之间开放使用台方与大陆方面同名的大部分机构的直接称谓;第三步,在两岸政治互信进一步深化的前提下,大陆方面可以逐渐在两岸场合不再对台方官衔提出异议。 

  总之,两岸之间的“合情合理安排”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双方都要努力以同理心进行换位思考,在言行上更多地照顾到对方的感受。双方共同努力达成“合情合理安排”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两岸人民的最大利益需求,共同创造两岸最终完全统一的基础性条件,确保民众的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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