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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以房养老”何以引发不安

http://www.CRNTT.com   2013-09-17 11:54:15  


 
  “以房养老”之所以引发民众的不安和焦虑,源于最近种种关于养老金的讨论。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双轨制、历史欠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等原因,中国官方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基本无法满足国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领域,中国的基本国情一是老年人口多,目前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已经过2亿,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的老年人过亿的国家,到203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中国养老的基本结构将是2个劳动力养活一个老人,这几乎意味着,即使没有历史亏空和巨大的缺口,未来的基本养老体系也几乎面临崩溃;二是未富先老,人口结构和我们相似的日本,尽管老龄化程度和我们不相上下,但其作为高收入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压力远小于中国。由于基本养老金的亏空,各界都在热议解决之道。清华大学的杨燕绥教授提出了一个缓解养老金压力的办法,不是大家常说的延迟退休,而是延迟支付退休金。你可以50岁退休,但养老金却只能从65岁开始领取。她建议这期间男的可以去做园丁,女的可以去干家政。

  杨燕绥的建议,引发的是大家对未来养老金能不能支付的恐慌。在这个大背景下,提出“以房养老”引发的效果是一样的:政府在养老方面的各种努力,主要的目的是否要推卸在养老方面的契约责任。而强制的养老金体系的必然内涵是,当一个人退休的时候,他就天然地有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在各种各样的尝试下,这种天然权利还有多大的保障?

  应该说,政府的基本养老金和“以房养老”本不是一回事。基本养老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给民众的承诺和责任。而“以房养老”本质上却是一种市场提供的“私人产品”,在中国也可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提供给有房的老人的一种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通过一定时间内定期支付给老人一定的金额,在老人去世后获得老人住房的所有权。很显然,这和政府的基本养老之间没有任何替代关系,老人不管有没有房子,不管是否选择“以房养老”,都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基本养老这个公共产品的责任。然而,在养老金面临极大缺口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明确“以房养老”的性质,则只会打击民众对主流养老体系的信心。

  笔者认为,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在未来养老金的给付方面,都存在着给付不能的极大风险。正因为如此,才必须想方设法填补缺口,同时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体系,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但未来任何的应对之策,都应该是夯实政府的养老责任,而不是减轻或者逃避。不管是变卖国有股,还是在人口政策上积极调整,唯一不能采取的办法是违约或者变相违约延期支付,这都会打击民众对未来的信心。如果政府明确,以房养老只是一个补充,并且在金融、税收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尝试,完善具体的制度细节,对于老人当然是一个好事,但如果尝试的目的是替代公共养老体系,则很显然,是距离正确的方向越来越远。何况,回到现实,真正要尝试以房养老,还有那么多的障碍呢。(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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