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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把北大校长画成狗?

http://www.CRNTT.com   2012-01-21 09:50:43  


 
律师观点

该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随后,记者联系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李长军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布这样带有明显指示性的漫画,致使不确定第三方在看到漫画时引起对该个人社会负面评价及影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虽然漫画的名称并没有直接标注“北大校长周其凤”等字样,作者也在回覆中辩解自己所画的是狗而不是人,但从漫画以及网友评论中可以看出,所有不确定第三方都可以从漫画中明显的分辨出所画的就是周其凤本人。

  “法律上看的是事实,在事实层面该漫画已经对北大校长造成了负面影响,是一种侵权行为,作者的辩解并不成立。”李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被侵害者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立案,并追究漫画作者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行为。同时可以要求漫画创作者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新闻漫画专家

缺少标准 是否侵权非常难界定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的徐鹏飞老师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漫画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本身具有夸张和讽刺性,这幅《北大笑长雕塑》的漫画作品在性质上属于文艺评论的范畴。

  “因为漫画一般并不特定指代某一个人,这幅漫画也同样是使用了校长的谐音‘笑长’。所以漫画作品是否侵权非常难界定,在国内也没有什么明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漫画的创作者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把握一个度。这幅作品并没有刊登在报纸上,只能作为个人的观点。”徐鹏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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