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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啥不跟沙特谈民主

http://www.CRNTT.com   2011-11-30 10:12:43  


  
沙特亦有其稳定的理由 
 
  1.体制绝非一成不变

  为回应国民要求加快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呼声,沙特于1992年3月颁布了三大法案,即《政府基本法》《协商会议法》和《省组织法》。三大法案将王国纳入制度化和法规化治理的轨道,各级政府行政有法可循,并被置于法规律条的监督之下。

  1993年12月,沙特组建包括社会各阶层代表参加的王国“协商会议”,1997年协商会议成员从60人扩大到90人,2001年增至120人,2005年再递升到160人。沙特再三扩大协商会议成员旨在借助社会各阶层更多精英的政治参与来巩固王权的统治。

  2003年10月,沙特启动地方市政选举,继续扩大国民的政治参与。2004年,沙特政府又先后组建了两个非官方的“人权委员会”和“国家人权协会”。

  尽管,沙特实施的这些变革是在不改变权力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在本质上是政治形态的改良。但是,这种改良性的变革与沙特的基本国情和现有的社会和政治发展水准相适应,最大限度保证了变革时期的稳定性,可以说是在向着“开明专制”的方向不断进步。

  此外沙特的君主制与中国古代那种“朕即国家”的君主制也不同。首先国王要受王室长老委员会(1999年后称王室家族委员会)的制约,王室长老委员会决定国王的废立,凡属关乎家族、国家命运的重大决策,室长老委员会均要把关,国王不能擅作决定。 其次国王受大臣会议的制约,根据1993年《大臣会议法》规定,有关王国内政、外交、财政、经济、教育、国防及一切公共事务的政策均由大臣会议制定,有关国际法规、条约、协定及特权均须经大臣会议研究后方可以国王敕令形式发布或修改。最后国王受宗教权威组织欧莱玛的制约,国王受伊斯兰法律的约束,而欧莱玛享有伊斯兰法律的解释权,因此国王对于立法、对于各项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乃至国王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伊斯兰律条,都要受到欧莱玛的评判。
 
  2.胡萝卜加大棒,抢先一步出牌

  名为“沙特青年联盟”的匿名者,在网络上发贴,号召网民于3月11日“沙特愤怒日”和3月20日“沙特革命日”举行示威游行运动,并罗列出要求政治改革、言论自由和反腐败等诉求。有近三万人跟帖表示支持和响应。

  谁知在“愤怒日”之前的2月23日,沙特政府公布了总价值360亿美元的改善民生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公务员加薪15%,失业青年每月可获540美元(政府还安排工作)。

  而在“革命日”之前的3月18日,沙特国王罕见发表电视讲话,宣布了一个近1000亿美元涉及提高工资、改善医疗和住房的惠民政策。这个最新政策包括:给公务员两个月工资的红包、国家投入约合670亿美元新建50万套住房……

  两次惠民政策出台的当晚,沙特全国各大城市的民众驾车上街,挥舞着国旗和国王画像庆祝,同时表达对国王和政府的支持和热爱。庆祝活动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 

  当然,沙特政府对真正上街的人也毫不手软,此次游行就有上百抗议者被捕入狱,“将一切动乱苗头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早在1961年沙特就颁布了《国家安全法》,针对国家和王权的“放肆行为”将被判处死刑或25年的徒刑。沙特政府实施的严刑酷律对反政府活动构成强力震慑。
 
  国际政治既有道义原则也有利益层面,不必讳言美国在利益左右下的“双重标准”。(来源:2011-11-30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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