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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名士不风流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3 07:58:48 |
在萧公权的思想世界里,自主性未必一定通往婚姻的幸福,尤其当为数不少的五四一代青年人在一种全盘反传统的独亢情绪里,过于夸大自主的价值而恣意撕毁旧式婚姻的契约时,这时候的年轻人表面上看似乎自由了,但在萧公权看来,与包办婚姻可能的盲目相对照,这是泛滥无归的“盲目的自由”,这种自我英雄化和正当化的言行,有时候未必有坚韧的心志,去构造美满的婚姻生活,往往成就的是悲情意识和意气之勇。萧公权注重的婚姻自主,是一种更长时段的诚意与自主,而非刹那间的自主决断。萧公权认为,就婚姻幸福而言,做决断容易,苦心经营难。 或许正因为这种注重责任伦理,而反省心志伦理的精神气质,让萧公权在那个贬抑传统价值的转型时代,成为一个反潮流的谔谔之士。他同样热爱自由,但这是一种负责任的自由,而非自利式的唯我主义的自由,正是从这样一种价值世界出发,他为生活世界中的包办婚姻和个人的抉择进行辩护: “包办婚姻并不是只顾"传宗接代",而同时企图达成"郎才女貌","一对璧人"的理想,儿女的幸福也在考虑之中。我认为除非一个青年确实知道父母代择的配偶有重大(乃至不重大)的缺点,他很可不必反对。退一步说,即使我反对薛家的婚事,无论是由于原则上反对包办,或是由于不满意对方的才情容貌,我可以从早提出异议,而不应该在订婚十年之后,因为看中了另一个女子,才去解除婚约。” 这本应是一种合乎人之常情、常识、常理的论述,作为强势一方的留学生和新式知识人群体,自然应该担负更多的伦理责任,至少应该引导其婚约中的对方慢慢转变角色,调适心智,适应这个新时代,至于这种新旧世界间的沟通是否有效,那要看个人造化。可惜在众声喧哗的后五四时代,这种强调责任论式的自由,完全被边缘化,而那种意志论式的几乎不负责任的自由论述,却流光溢彩,独领风骚。 萧公权引用新式青年胡适的婚姻,来为自己的选择辩护。胡适同样留学美国,同样有一个包办婚姻,却在一种“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的心态下,负责任地面对这份传统中国留给他的遗产。萧公权引用青年胡适1914年1月27日在美国演讲中国婚姻制度的大意,胡适说:“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萧从此引申道,中国婚姻不是没有爱情。因为订婚的男女虽未见面,但彼此之间已互相关注。到了结婚的时候,“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分者,今为实践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而为真实之爱情。”而对于当时新青年以文明的名义,任意废止旧式婚姻的行为,胡适在1918年9月写成的《美国的妇女》一文里颇有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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