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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税负”到底是多少

http://www.CRNTT.com   2010-09-19 07:57:56  


  中评社北京9月19日讯/日前,财政部有关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口径,2007年至2009年,中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这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近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给出的答案却与财政部官员的说法大相径庭。报告显示,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2007年至2009年分别达到了31.5%、30.9%和32.2%。其中,2009年虽然税收收入只有6.3万亿元,但政府收入已超过了10万亿元。

  必须厘清的是,这里所说的全口径政府收入,还不包括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和有权单位收取的未纳入到政府预算统一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和不规范性收入。如果加上这些收入,企业的实际负担还要重。

  红网刊登时评人谭浩俊文章称,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中国企业的负担到底有多重?这些负担是否可以作为“税负”来衡量和分析?因为,不管是以何种方式从企业拿走的,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负担,或者说是一种抽血,都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

  说实在的,有关企业税负高低的问题,早已超越了税负本身。税负高低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问题,而讫今为止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提供准确的企业负担的数据,可能才是最为紧迫、最需要迅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为,如果连企业负担的多少都弄不清,都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特别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认为企业负担很轻,还可以进一步提高税负,以这样的方式提供的决策依据,宏观决策还有多大准星呢?争论企业税负高低还有多大实质性意义呢?

  文章表示,不反对有关方面按照国际组织的统计口径来认定企业的税负高低,也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前提是,政府行为必须规范,企业没有税收之外的非企业自身行为的负担。否则,这样的比较就缺乏统一性和公平性,经济决策就会出现随意性。

  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是,不管有关部门按照怎样的口径去计算政府收入,也不管是否承认中国企业的负担沉重,有一个事实却无法改变,那就是职工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在呈逐年下降趋势的,这也意味着,政府收入的增加,是以牺牲和挤占职工利益为代价的,这应当不是社会财富分配公平性的体现。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是,在政府收入快速增长过程中,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收入、失业保险收入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并没有实现同步,更多的社会财富是被上层建筑和非规范性开支占用了,甚至变成非法所得进入了少数人的腰包,这才是真正令人担心的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如何弄清楚企业到底有多少负担,税收负担和企业的实际负担到底存在多大的差异,才是最重要的。

  文章指出,眼下,正是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在“十二五”规划当中,财政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如何确定,很显然,“国际论”和“税收论”都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也是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要使“十二五”规划科学、规范、客观、准确,就必须对企业的实际负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摸底,摸清企业负担的底数。而要全面了解企业的实际负担,就必须组织相对独立、公正和超脱的调查机构,并有比较统一的设想目标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再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和增长目标。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