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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考验马英九 两岸须有合作默契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23 00:18:09 |
第三,两岸应该善用民间保钓力量,鼓励民间力量联合保钓。 强大的民间保钓力量的存在是钓鱼岛问题不同与其他涉外争端之处。两岸关系与钓鱼岛问题的历史性关联就是由海外保钓运动引起的。当年海外保钓运动在思想自由的推动下,由主权问题开始思考国家实力与中国统一问题,发展到台湾时已逐渐转向为统一运动等各种社会运动,而在台湾岛内政治因素的影响下,保钓运动受到较大打击。而在大陆方面,最初是由于国内政治运动的影响,保钓力量未能充分发展,后来出于中日关系的全局考虑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中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民间保钓运动在中国大陆不被重视,未能充分发育。 但是,海内外的民间保钓力量仍然在发展。到目前为止,所有华人的保钓运动,无论是美国、香港、台湾、大陆或者其他地区,都是发自个人与民间团体。自1971年以来的近四十年代间,这样庞大而持续的民间保钓运动,对于日本霸占钓鱼岛的无理行径,形成了一种足以引起世界关注的挑战。这一民间运动虽然不如来自两岸官方对日本的直接宣示或行动有更大的法律作用,但至少为官方与日本争执钓鱼岛主权提供了声援。(注6)就钓鱼岛问题的性质而言,它的最后解决显然要依赖政府公权力,但是,由于民间力量在这一问题上的卷入和重要影响已历史地形成,两岸政府方面如能重新认识民间力量的价值并善用之,将会使公权力的交涉处于更有利的地位。目前,一些值得肯定的改变已经出现。比如,2008年6月18日,台湾渔船被撞事件后,中国大陆首次批准民间保钓团体举行示威游行。而台湾保钓团体也在马英九执政后首次被允许注册,获得合法地位,当局还派出海巡船保护保钓人士到钓鱼岛宣示主权。这种官方态度的变化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有密切关系。在当前较为有利的两岸形势下,正确认识和认可民间保钓运动的价值,同时对各自的保钓力量加以引导并将其整合进官方策略中,使其不是为公权力交涉“添乱”而是“添力”,这无疑是维护主权的重要一步。 在钓鱼岛问题上,公权力层次的合作或许存在许多策略上、制度上或意识上的制约,但民间力量的合作应该是可为的。其实,两岸民间力量一直有合作保钓的愿望并有一定实践,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两岸三地的保钓人士曾多次一同到钓鱼岛海域宣示主权,2004年甚至成功登上钓鱼岛,插上了两岸的旗帜。面对良好的民间条件,两岸官方可以以各种合适的方式整合两岸民间力量,先形成民间层次上的保钓合力。笔者认为,这种合力即使只是民意层次的,也将有双重的意义,既使得中国在对日交涉中处于更有利的道德制高点,又能使得两岸在一个共同关注的议题上寻找到“生命共同体”的价值。 1“马英九保钓初试啼声”,载于《海峡评论》2008年7月1日,第211期,第1页。 2“台当局强调钓鱼岛及南沙群岛属其‘固有领土’”,《环球时报》2009年5月13日。 3“学者:马英九转变对日战略;台报:日本怕台与大陆交好”,《参考消息》2008年6月17日。 4“台湾民族主义抬头对日态度转为强硬”,日本《产经新闻》,2008年6月16日。 5“台媒:钓鱼岛问题台湾太软弱,一直让步遭日欺”,《环球时报》2009年9月15日。 6熊玠:“由国际法看台湾官方首次在钓鱼岛宣示主权的意义以及应注意事项”,载于《海峡评论》,2008年7月1日,第211期,第3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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