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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ECFA”附带效应引发热议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6 08:11:16 |
四、两岸签署“ECFA”能否促成两岸政治谈判?台湾中兴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巨克毅指出,倘从欧洲统合经验观察,最初透过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建立双方经济合作机制,尔后合作机制逐步发酵,经由外溢效果扩及外交、军事、社会、文化等领域,进而扩大到政治议题的解决。换言之,两岸透过“ECFA”,可以建立经济整合(经济共同体)的发展方向,进而朝向政治统合的前途与目标迈进。并透过在“ECFA”协议所设定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可以预期两岸经济互动所产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共同组成“第三架构组织”的制度化机构来处理,这对解决彼此争端问题,具有务实的、有效的、有前瞻性的功能。由“ECFA”形成的制度模式,以及“第三架构组织”的设计,对于以后双方在教育、文化或是军事、外交等领域的合作事宜,均可仿照与实行办理,例如未来成立“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两岸政治争议问题,如此可以逐步形成两岸关系和发展的和平框架。 但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所长严安林却持相反意见。他指出,经济与政治是两个不同概念,当然互相之间是有联系,政治因素能够决定经济发展的进程,经济也能影响政治,但两者不能划等号。如果没有其他条件配合,经济的整合并不必然导致政治上的整合。“ECFA”是纯粹经济层面的一个协议,是为了因应经济区域化所带来的复杂环境、解决两岸经济关系深化所面临的制度化的需要来协商签署的,协议本身与政治问题无关。两岸经济合作包括经济制度化的安排,可以为两岸的政治协商等累积重要的基础及必要的互信等条件,但并非是充分的条件。两岸双方都不应该对两岸经济协议所可能产生的政治、社会效应给予过多的不切实际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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