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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是中国金融史上大事 | |
http://www.CRNTT.com 2009-05-16 08:36:26 |
银监会日前宣布,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意见,并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毫无疑问,这是为了促进中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推动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制造商和零售商产销量增长,改变GDP对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依赖,宏观当局作出的一个重要举措。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贷款不涉及房贷、车贷,其经营方式的核心标志,就是要满足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的条件。 中国消费水平一向很低。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中国在2007年人均GDP就达到2456美元,但最终消费率仍然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当然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与中国社保体系的不完善有关,但是与中国的消费渠道、消费方式以及与支持消费的手段不足,也有一定关系。而消费金融公司的出台,实际上增加了一种消费方式和消费支持手段,方便了购销双方。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有人以为消费金融公司只是一个新的金融品种,不见得可以扩大消费。但根据苏宁电器的部分零售网点调查统计,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而销量增加了40%。可见消费金融公司是能够促进消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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