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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法律专家答中评:南海仲裁庭执行权无效

http://www.CRNTT.com   2016-07-12 00:33:20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律师接受中评社提问,他们一致强调,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单方面提出并推动,违反程序正义,仲裁庭执行权无效。(中评社 范颖薇摄)
  中评社香港7月12日电(记者 范颖薇)南海仲裁案结果将于今日下午揭晓,在仲裁案结果公布前夕,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的马恩国大律师、简福饴大律师、丁煌大律师及钱志庸律师接受中评社提问,他们一致强调,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单方面提出并推动,违反程序正义,因而仲裁庭执行权无效。

  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强调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和不承认国际仲裁庭作出的任何裁决。那么,在今日仲裁案结果出来后,仲裁法庭又是否有执行裁决结果的权力呢?

  “仲裁案本身就是场‘闹剧’,谈何执行权”

  丁煌表示,本次南海仲裁案全程由菲律宾单方面提出和推动,在一开始就没有达成一个仲裁协定,这个仲裁庭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因此在仲裁事项上更谈不上所谓承认和执行的问题。“菲律宾单方面提请仲裁本违背了国际法,仲裁案本身就是场“闹剧”,谈何执行权。”丁煌说。

  “仲裁庭无审判权,更无执行权”

  马恩国亦指出,南海争议其实就是中国和菲律宾对南海岛屿主权和主权所引申出来的权利的一种争议。如果海事纠纷牵涉国家主权争议,海事仲裁庭就没有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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