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王贵国语中评:一带一路须推争端解决机制

http://www.CRNTT.com   2016-06-13 00:08:51  


全国政协委员、“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院长王贵国 (摄影:兰忠伟)
  中评社香港6月13日电(记者 兰忠伟)由香港首个“一带一路”研究机构“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主办,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全港各区工商联、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协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论坛 香港-北京”12日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委员、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院长王贵国接受中评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一带一路”需要制定一套新的“争端解决机制”,这套制度可以反映沿线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及文化的特点,不仅保护中国的利益,更是保障其他国家的权利,以及所有企业和个人的权利。

  对于该套“争端解决机制”何时推出?王贵国则透露,目前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正在起草,具体内容则不便透露,但在一两个月之内有望推出。

  制定“争端解决机制”是不可避免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上存在诸多不同,要如何解决争议与分歧?王贵国认为,首先需要了解沿线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特别在文化上需要更多的了解。同时,需要制定一套新的“争端解决机制”,这套制度可以反映沿线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及文化的特点。比如从法律制度上说,沿线国家更多为非普通法国家,而现代“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特点。在这些方面,东方或是沿线国家无论从法律制度或是文化、传统上而言,都和现有制度有一定差距,所以制定一套新的,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争端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王贵国表示,现在香港所做的还不够,需要创新,不能因为香港是仲裁中心,有律师公会等就仅用现有的制度,香港应该要创新出一套既可以反映中国文化,又可以反映香港特点,同时沿线国家愿意采用的制度。

  “‘一带一路’是大战略,应该有一套机制,纵观美国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与西欧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都有一套自己的机制,没理由中国与其他国家合作时,就不需要机制。”王贵国表示,新的一套制度不仅保护中国的利益,更是保障其他国家的权利,以及所有企业和个人的权利,所以制定该机制是不可避免的。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