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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提“倒阁”,苏贞昌将弄巧反拙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10 08:45:15 |
其实,苏贞昌此时推出“倒阁案”,这是骑虎难下。曾记否?九月三十日苏贞昌召开国际记者会时,声称马英九必须立即辞职,下台负责,否则民进党就将在两个星期内提出包括“倒阁”、弹劾、罢免等系列行动。但是,后来事态的发展,却是马英九和江宜桦都主动向王金平伸出橄榄枝,“九月政争”有机会缓和下来,这就让唯恐天下不乱的民进党顿觉“无瘾”,眼看要分化瓦解国民党的机会即将流失,因而必须赶忙实施其“宪政行动”,否则将难以取信于政坛。但“罢免”的门槛极高,不要说要将之付诸“公投”,不可能通过,因为有此前的三次六题“公投”都遭到否决的前例,就算是提出“罢免案”,也无法在“立法院”成案,因而只能将“倒阁”。因为“倒阁”门槛相对较低。其如意算盘是,一旦“倒阁”成功,马英九就必须宣布解掉“立法院”,就将按将重选“立委”;而在目前的气氛下重选,国民党将会丢失议席,民进党或可获取过半议席,并跃为第一大党。这样民进党就可在“立法院”内为所欲为,阻挡马政府的一切议案,并强推民进党自己价值观的法案。 而按照“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提出“倒阁案”必须由全体“立委”三分之一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在“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后,“立法院”应于四十八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如过半数的全体“立委”赞成,“行政院长”于十日内提出辞职,且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若未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不信任案”通过后十日内,“总统”经谘询“立法院长”后,得宣告解散“立法院”,并于六十日内举行“立委”选举,重新起计算“立委”任期。 本届“立法院”共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三分之一就是三十八人,二分之一则是五十六人。因此,民进党团如欲提出“倒阁案”,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三十八名“立法”提出连署。即使是能够凑足三十八名“立委”连署而成案,在付诸表决时也必须获得五十六“立委”投赞成票,才能通过。而民进党如今只有四十名“立委”,加上台联党三人也只是四十三人,亲民党二人,去年参加了民进党的“倒阁”,失败之后是否还会有今次?尚未得知,但即使再次参加,也只不过是四十五票而已,距离五十六票票尚远。无党籍三人,基本上支持国民党,绝不会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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