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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集体嫖娼案不能止于道德批判

http://www.CRNTT.com   2013-08-05 12:01:02  


 
法官涉嫖娼,扯什么都别扯“私德”

  2013年08月05日08:41来源:海外网 作者:汤嘉琛 

  最近,一段名为“上海高院5官员集体招妓”的视频在网络疯传。视频称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等人,于6月9日晚到次日凌晨在上海衡山度假村里先接受“吃请”,然后几人各自进包房,数名女子也进入这些房间,约半小时后女子陆续离开。据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

  官方对此事的快速反应、及时公布信息无疑值得称道,而在公共空间里,这件事已迅速成为焦点话题。在关于此事的讨论中,不少人都对法官涉嫌集体嫖娼的做法进行了措辞严厉的批判,但也有一部分人为这些法官辩护——认为涉嫌嫖娼只关系到涉事法官的“私德”,甚至还有人抛出“嫖娼总比包二奶好”的论调。

  法官涉嫌集体嫖娼,真的只涉及官员“私德”吗?显然不是。一方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党员嫖娼将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如果法官集体嫖娼的事实最终得到确认,“私德”绝不应成为逃避问责的挡箭牌;另一方面,官员集体到度假村“吃请”甚至享受声色消费,这其中很可能涉及受贿枉法,有关部门切不可以“私德”为事件定性,而应彻查其中是否有腐败魅影。

  回顾以往的新闻,很多涉及官员作风的公共事件,都会有人用“私德论”来为官员辩护和脱责。比如,当重庆官员雷政富身陷“艶照门”时,也有人说那只能证明雷政富的“私德”出了问题。可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雷政富之所以遭遇“仙人跳”陷阱,正是因为他在项目审批方面弄权腐败。以往的诸多事实也证明,官员嫖娼、包二奶、动辄打人等乱象背后,往往都存在权色交易或滥权的因素。

  作为个人,官员们的私生活与普通人一样受到法律保护;但作为官员,如果卷入了集体嫖娼之类的丑闻,评论者最好扯什么也别扯“私德”。必须强调的是,官员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职业身份”,手握行政权力或话语权的他们,必须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也必须接受更严苛的社会监督。作风混乱的问题早已不再是官员的“私事”,而是很可能涉及腐败,且严重损伤公务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无论是高院的法官,还是基层的党政干部,他们的言行都关乎整个群体的形象。人们关注官员“丑闻”,并非是为了猎奇或八卦,而是因为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他们应成为社会伦理的坚守者,成为公序良俗的行为示范,哪怕普通人能用“私德”来进行自我辩护,这些人也不能将自己的德行降到社会平均水准之下。

  一方面,要对作风不良的官员进行详尽的调查和严肃问责,以此改变官场不良风气,防止一些原本没有问题的官员在“酱缸”中被染色;另一方面,还应用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将约束公权力的笼子锻造得更密、更牢,使官员不敢也不能因为“私德”不佳而言行失轨乃至贪腐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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