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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鞭刑:披着法治外衣的野蛮酷刑

http://www.CRNTT.com   2013-02-02 09:17:49  


 
  强调透过威慑的法律制度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在误判不可避免情况下,鞭刑会使冤狱难以挽回

  然而,德国的刑法学者李斯特(V.Litzt)曾说过:最好的刑事政策,便是好的社会政策。社会治安的恶化,应该溯其根源,政府施政的错误,经济状况的恶劣等等,都是推卸不了的理由,如果光只想由鞭刑着眼,恐怕只见其枝末,而忘其本干也。强调透过威慑的法律制度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而且,过度依赖法则,只是一厢情愿认为法律制度不会有缺失及疏误的可能。若警察抓错人、法官误判、冤狱发生时,透过鞭刑等重典只不过是凸显政府治理社会的失责,并使冤狱变成难以挽回的遗憾。 
 
结语:

  鞭刑作为严酷刑罚,被国际组织认为是对受刑人极不人道及严重侵犯受刑人人权,此外,罪刑不当,轻罪重罚,以重刑的效果威慑一切潜在的犯罪人,使其不敢犯罪,达到“杀一儆百”之效,结果只能是严刑酷罚,重刑主义泛滥。(来源:网易新闻另一面2013-02-01)

新闻链接: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建议学新加坡对男犯行“鞭刑”

  2013-01-31 04:00:05 来源: 成都晚报

  女孩子以后找对象,悄悄看看男士的屁股,一看就知道他是否犯过事。

  话又说回来,被鞭过的男士也许是个好东西,他以后不敢再犯罪,因为见识过。

  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列席广东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前日贡献了一个建议:引进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

  “根据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前日在广东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指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跟全国形势吻合,比较处于高位。”他认为,要用“严刑峻罚”来解决这一问题。

  “新加坡现在有鞭刑,我觉得这个鞭刑好。”陈伟才介绍,新加坡的鞭刑对男不对女,具体就是将受刑男性摊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条先泡几天,拿出来打,由鞭刑师来打”,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

  “比方说要惩罚是六鞭,有些接受两鞭就晕倒了,晕倒没问题,你先回家,未来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让他半年里面只能疼得难受,老想着那两鞭就把他打晕倒了,接下来四鞭怎么接受,怎么去打呢?接下来过了两个月继续去打,没办法,这辈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晕了,再过半年来(完成剩下的鞭数),永远给他震慑,让他不敢去违法。”

  “将在全国两会呼吁引进鞭刑”

  陈伟才说,中国的刑法虽然严厉,对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死刑,但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足以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相较之下,鞭刑能起到长期震慑的效果。陈伟才表示,他会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呼吁中国引进鞭刑。

  听罢此言,全场爆笑。有代表附议:几个月太短,干脆延长到几年内完成这几鞭,时间拖得更长,会形成更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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