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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吴会或是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又一拐点?

http://www.CRNTT.com   2012-03-29 08:09:55  


 
  实际上,经过二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尤其是在“二零一二”大选期间经历了一场是否认同“九二共识”的上升过程,“九二共识”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经深入人心。既然有此基础,更进一步就是顺势而为。因此,能否在此基础上,趁着台湾方面重提“两岸同属一中”,构成比“九二共识”更进一步的新共识亦即“一二共识”,就将会对巩固成果,开创新局具有关键的作用。

  但在策略上可以更加灵活,并可采“两条腿走路”方针。对民进党,王毅去年已在美国透露,“九二共识”的内涵也可以讨论;而对国民党,则是杨毅昨日所说的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讨论,如果条件成熟,不排除可以讨论台湾的政治地位问题。

  实际上,早在“胡连会”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之前,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的第七条就规定,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及“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进行谈判。杨毅昨日所说的在“一中”框架之下,什么都可以讨论,似乎也应包括这些议题。国民党不是热衷于“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吗?或许可以此作切入点,只要不是搞成“两个德国”或“两个韩国”即可。

  本来,宋楚瑜的“一中屋顶论”,亦即在一个中国的“屋顶”之下,有两个房间,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另一是“中华民国”;而汪道涵也曾有过“新的中国”之说,与“一中屋顶论”有所相似,或能化解双方的心结。但毕竟这与中国从进入封建社会起就是实行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的历史传统有悖,或许并非是短中期可以讨论的议题。

  但是,采取“WTO模式”又如何?即在国际社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主权国家的会员,而“中华民国”或“台澎金马经济区”也是国际组织的会员,不过不是主权国会员体,而是地区会员体,但同样拥有投票权。而在两岸政治会谈上,只要有“一中”,两岸的相关官员可以直接上桌,而且可以使用其官衔。实际上,现在大陆方面已经放宽,除了新华社等官方文件仍使用“台湾领导人办公室”之类的称谓之外,某些报刊已不忌讳使用诸如“行政院长”、“陆委会主委”的官衔。这或许也是在“试水温”,除了是“总统”不能使用之外,其余的都“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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