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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驾车撞人又杀人 真相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12-01 09:41:34  


 
链接:致命的“农村人难缠”

  “害怕撞到农村的,特别难缠”——西安大学生药家鑫在撞人又杀人后,供述了他的杀人动机。从其呆滞的表情可知,他也沉浸在不可挽回的绝望当中,这样下意识的回答,应该真实地反映了他的内心活动。 

  这很难让人接受,然而药家鑫并非特例,他的看法揭示了一个沉重的现实:城市里的“农村人”遭受着双重歧视,常常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无助境地,又承受着话语上的污名。

  正因为骨子里看轻“卑贱者”,下手时才丧心病狂。

“农村人难缠”?总体上不符合事实 

  “农村人难缠”来源何处?

  应该说,“农村人难缠”并不是天才或疯子才有的说法,这样的说法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无论是我们接触到的媒介信息,还是现实中的见闻,都充斥着农村人维权时呼天抢地、或者软磨硬泡的描述。似乎他们不爱好好说话,却热衷走极端。这大概就是“农村人难缠”的来源吧。

  用学术一点的话说,就是由于没有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一旦发生纠纷,弱势一方的诉求可能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久而久之,也可能变成一种不谋求正规渠道,直接走极端形式的习惯。

  有来源,没道理

  山东省的一份报告显示,农民工维权案的结案率仅为24.7%,普遍存在取证难、执行难、费用高、时间长等情况,负担不起。因此,农民工也会尽量避免走司法途径。这样的数据印证了对“农村人难缠”来源的分析…[详细]

  但是,另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显示,由于维权程序漫长、维权成本高、行政执法部门缺位等原因,农民工宁愿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选择尽快私了、和解。也就是说,这些所谓“难缠”的维权形式,最后得到的维权结果,其实是低于他们该得的。

  你在本该给对方赔10的情况下,结果只赔了5,然后还责怪对方“难缠”,这能讲的通吗?拿交通肇事案件来说,一般撞了农村人,法律规定的赔偿基数就小,而且还容易私了,不用坐牢;而撞了“精英”,不但赔得多,可能还要坐牢。你说到底是谁“难缠”呢?

  所以这毫无疑问是偏见可见,无论是根据理论还是事实,最后得出的结论应该是“城里人难缠”才对。

  然而最后形成的社会性普遍印象,却是相反。这说明,能制造社会印象的人——也就是那些掌握话语权的人,注定对农村人有偏见,才会得出这样一个偏颇的结论。他们把农村人维权中容易走极端形式这样一个“点”,放大成了一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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