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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歌舞”几时休?

http://www.CRNTT.com   2010-06-11 10:10:50  


 
  还有一种诠释这句话的方法正在被实践当中。西湖相信没有人不知道,当年有段时间,西湖游览也是收费项目,后来杭州市政府大规模整治之后,西湖周围免费开放给游人,只有一些特殊的景点需要门票——比如那个金碧辉煌、电梯上下、无比庸俗的新雷峰塔——其他部分都可供游人随便游览。但曾几何时,西湖周围很多能看到绝佳风物的故居与园林,都被有实力者盘下,变成了某种会所性质的私人领域,外人如果不是非富即贵的话,从此就失去了某些看西湖的角度。甚至这些地方即使收取高昂的会费都是不赚钱的,大约只是某些有权有钱的人招待朋友的地方,按照北方话说,这叫做“供牛逼用”。人家不是为在这里赚钱,而是从这种招待里寻找赚大钱的机会。这也是另外一种“风景是给少数人预备的”手法,彰显其不凡的实力与背景而已。

  风景何辜,染这一身俗气?“新华视点”近日一篇报道称,因为杭州有关部门在维护这些名人故居以及建筑园林时觉得力所不及,干脆把这些地方租出去让别人去养,还能收取一些费用。自然,他们在租出去的时候也规定了诸如不能不许参观、不能改变建筑的结构、不能收取最低消费等条件,但那毕竟是人家掏钱,或许不改变建筑结构倒是容易达成共识,因为人家要的也就是这个,其他条件则一概无视了——您想,要是您每年花上上百万元的租金以及其他更为高昂的维护管理费用而让普罗大众随便享用的话,这个基本就算是慈善事业了。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种两难之境。一方面要是不开发利用的话,古迹沉沦总是必然的事儿,这样开发利用的话,则大众也从此不能看到这些东西了。后者多少还算是保留、维护了古迹,而前者则对于文化而言算是巨大损失。国外也有这种方式的保护,比如一元钱买古堡,但要支付所有维护费用的做法,只是人家那里各种限制条件执行得好,该开放还是开放的,买下的主人也以此为骄傲,算是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

  这种状况倒是让人想起一个词:中国特色。简而言之,在我们这里炫耀财富的手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炫耀财富是现代社会一种禁忌行为,适合在私下场所进行,如果到了公众领域里,则要把嘴脸收敛一些,尤其是在事关这种从道理上说属于全体国民的公共文化财产的问题,更是必须要小心。但我们这里炫耀财富的手段之一,却是以使用公共财产为荣,尤其是这种别人不能占用而由我独享的地方,更能极大满足个人的欲望以及给来者一个深刻的印象。

  说起来这也算是我们这里见怪不怪的风景了,多少名山胜景里有着这样的炫耀呢?西湖歌舞几时休,只要是特权还存在的地方,这歌舞就休不了。其实这无关保护手法之类的讨论,更多的原因在那种特权的文化与观念。要说现在这种状况还算有所进步呢,毕竟花钱还是进入的,哪怕是一位600元的消费。想当年,很多东西是钱都买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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