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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政策:一年回顾与展望

http://www.CRNTT.com   2009-12-29 09:54:24  


 
                     三、2009年两岸经贸开放措施 

  除了江陈会谈所获致的重要成果,今(2009)年以来两岸亦完成许多经贸开放措施。就台湾经贸开放措施方面,台湾在6月放宽中国大陆人民及商务人士来台限制,并在6月30日开放陆资来台。以松绑陆资来台为例,第一阶段开放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可来台投资。另“金管会”发布新修订的“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除了取消15项限制性条款之外,经申请许可的中国大陆人士,可来台买卖不动产,并可向银行贷款。 

  此外,两岸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三项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终于在2009年11月16日,由金管与分别与中国大陆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完成签署,三项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将待双方完成准备后生效。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内容包括信息交换、信息保密、金融检查、持续联系及国际金融海啸发生后各国关心的危机处置,因此签署完成后,两岸金融业将可继续洽谈陆银来台设立分行及台湾银行业登陆等相关事宜,不但进一步拓展台湾金融业的服务触角,亦可使在中国大陆的台商可以享受到台湾金融业的服务。 

                     四、2010年两岸经贸政策展望 

  总结一年半以来两岸经贸政策之突破,主要在于三通直航及陆客来台观光,基本上已兑现马英九当时重要的两岸经贸政策竞选承诺。然而台湾若要做到与全球连结,仍有许多可以突破之处,这也是江陈会谈未来一年的重点。以两岸直航为例,目前载客率达到八成以上,而载货率不到七成,相对较低,因此未来除了扩大通航之外,或许台湾相关单位亦应思考提升载货率的可能性,如此次谈到的客货中转、增加航班及其配置、或是寻求更好的起降时间安排等,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考虑是否能够洽谈延远权。另在陆客来台观光部分,自2009年4月起便超过预期每日3千人的目标,但是大陆组团社数目过少也是事实,未来如何进一步吸引中国大陆观光客来台消费,带动相关产业,也是政府应当积极努力的地方。 

  其次,就台湾金融业西进大陆之相关事宜,虽然已经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两岸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然而台湾金融业若要西进大陆,两岸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只是第一步,如何跨过中国大陆加入WTO承诺,亦即对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大陆投资前两年不能从事人民币相关业务以及三年内不得设置分行的限制,尽速争取立即在中国大陆设立分行及承作人民币业务,恐怕才是相关单位进一步必须思考的议题,也才能真正切合台湾金融服务业真正所需。 

  最后,若要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并以两岸连结突破参与区域合作瓶颈,在WTO架构下推动与各国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是其关键,所幸极有可能在第五次江陈会谈正式签订。然而面对2010年东协加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区之成立,以及后续东协与韩国、日本、印度陆续降低关税,既使两岸完成ECFA签署,并签署早期收获清单,仍只是减缓部分台湾产业立即受到东亚区域整合的冲击而已。真正要做到融入区域整合及贸易自由化与便捷化,仍应进一步在WTO架构下,继续推动签署“两岸经济合作货品贸易协议”及“两岸经济合作服务贸易、投资暨合作协议”,针对各种货品贸易及服务业贸易进行实质性的谈判,争取对台湾有利的经济合作项目,并在洽谈的同时,澄清各界对于中国大陆产品可能影响台湾农工产品供需市场的疑虑,以及两岸深化经济合作之后台湾民众就业之保障,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也是未来政府应当持续推动并关注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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