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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邓玉娇案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09-05-20 10:05:47  


 
  揆情度理。一个弱女子,晚间独自在娱乐场所面对三个酒后男子的多次围堵,逃离又无望的时候,她的人格尊严几乎已经失去一切保护路径。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邓玉娇从受害者到反抗者,被刺官员从施害者到受害者,如此黑色沉重的绕舌描述,使得所谓的理性和权威通报,或许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真相的强奸。也就是说,是强奸案中的自我防卫还是因不提供正常服务而起争执的故意杀人,民意基于常情而作出的舆论判断,最终还是显得那么的无力。其分量之轻,与警方对几个文字进行改动导致的沉重后果形成鲜明的对比。 

  自然,在真相未明之前,所有对正义的期待,都只能沿着法治的道路前行。对本案而言,就是期待警方在前期的侦察中,尽可能地解释案中悬疑,让公众为这桩身份力量对比悬殊案件的焦灼感降低。但公众显然失望了。 

  公众对此案的关注,除了人类向善的本能和对弱者的天然同情,即所谓“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更多的,是对邓玉娇遭遇的感同身受:在一个强权和恶行恣意妄为,却无所顾忌的语境里,即便一再退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委曲求全,也往往难以保护自己及至亲者那柔弱不堪的身躯。亦即,我们的人生际遇和命运轨迹,在很大程度上,会与邓玉娇可悲地吻合。 

  有贤者说: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正是建立在每个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在邓玉娇案中,或许可以把这个句子做如下改动:为了公平和正义,争别人的自由就是争自己的自由,争别人的权利就是争自己的权利。(作者:汤劲松)

新闻链接:区分巴东官员被刺事件的几个问题 

  《长江日报》;作者:刘林德、肖擎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再次通报了“5•10”案的相关细节和情况,该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索要异性洗浴服务,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公安机关已对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目前,邓玉娇仍在医院接受检查和鉴定。 

  此次公布的情节中,公安部门的说法有一些变化。原先的“特殊服务”的表述变成“异性洗浴服务”,“按倒”变成“推坐”,舆论就此提出质疑。我们无法基于事实依据判断当地警方信息公开的可信度,但目前的状态是法律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被纠缠在一起,使事件呈现出复杂性。就此事件而言,三个层面的问题无法完全割裂来看,但区分不同的问题,将有助于廓清对事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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