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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先公布财产”不是娱乐化表达

http://www.CRNTT.com   2009-03-17 07:05:50  


 
  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已是大势所趋,某官员却提议先公布老百姓的财产,他和他所代表的一些官员无疑是反对这项改革的,他们的态度再明显不过了。事实上,早在1988年,中央高层就提出过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公示的方案,近些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奔走呼吁,要求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纳入反腐体系。相应地,有关方面一直认为,建立这项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时机尚不成熟,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这项改革阻力太大,一旦要求官员申报并公开财产,很可能使一批问题官员原形毕露,势必遭到他们的反对和抵制,弄不好会在社会上引发剧烈的震荡。

  这些考虑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从逻辑上讲,一项多少都要触及某个群体切实利益的改革,不可避免要受到该群体中一些人的反对,如果一定要在获得该群体百分之百支持之后才能启动,那么改革将注定永无实施之日。如果一定要等到全国所有的官员都无条件支持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这项改革才能正式实施,其结果将是十分荒唐的。正确的态度是,既要正视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面临的困难,理性估计反对改革者可能给改革造成的压力和阻力,也要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既在改革的过程中努力克服困难、消解阻力,也要通过克服困难、消解阻力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同样的道理,虽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还需要一些基础性、技术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如实行存款实名制,减少现金流通,建立个人征信管理体系等等,否则将难以保证官员申报公开的财产的真实性,难以对官员隐匿财产的行为进行有效追惩,但我们不能等到这些配套措施全部成型之后,才一板一眼地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配套措施建设可以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不断完善,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可以促使配套设施建设日趋成熟,两者任何一个方面的工作,都不能成为另一方面工作止步不前、懈怠无为的借口。

  由此观之,某官员提议“先公布老百姓财产”虽然荒诞不经,网友身体力行“百姓先公布财产”并以此“倒逼”官员也十足搞笑,但两者都不只是一种娱乐化表达,而是揭示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面临的深刻矛盾。必须勇敢而妥当地解决这些矛盾,才能坚定地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改革推行下去。(来源: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百姓先公布财产”不仅仅是娱乐化表达》;作者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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