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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美国起诉中国贪官 | |
http://www.CRNTT.com 2014-11-28 11:43:19 |
如何在美国把贪官送进监狱—— 法律用美国的:被用来修理黑帮的美国联邦法律也能“顺便”对付中国贪官 在美国起诉中国贪官,不可能适用中国自己的法律。所以,必须得搞清楚外逃贪官触犯美国法律的证据。贪官明明是在中国国内贪腐,还能触犯到美国的法律?没错。 有先例可循。1994年—2001年,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勾结贪污、挪用了4.85亿美元巨资。他们都逃向了美国。后来,余振东和二许分别在美国被起诉。以“二许案”为例,这两个巨贪触犯了多项美国联邦刑法,首当其冲的是《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该法律是美国在上个世纪70年代通过的,当时的立意是对付各种黑帮。由于黑帮犯罪常常是一套完整的步骤,所以这个法案把有组织犯罪作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做考虑。具体来说,二许在中国国内贪污后,后续有一系列涉及到美国的行为——通过各种办法洗钱;把赃款转移到美国;为转移非法所得开设空壳公司……这三个人用了拉斯维加斯的赌场洗钱。所以,最后都是在拉斯维加斯所在的内华达州被美联邦法院审判。 除了“有组织犯罪”相关法条外,洗钱、伪造签证等贪官可能涉及到的触及美国法律行为都能被提起控诉。这里的美国法律主要指的是美国联邦法律,而不是州法律,所以这些贪官也是被联邦警察给抓获的。 总之,在国内的贪污行为是“上游”,中国的检察官们没可能因为这些发生在中国的“上游”事件要求美国法院给中国贪官定罪;而美国法官也不可能运用中国的法律来做判决。不过,把赃款和人转移出去这个“下游”过程是有很大部分是在美国发生的,可能触犯到各种美国法律。严格说起来,要想在美国对贪官们治罪,那么得找到他们的贪污关联行为触犯到美国法律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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