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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三峡工程

http://www.CRNTT.com   2014-04-01 10:06:25  


 
  “三峡基金”的收取依据,是1992年12月30日财政部等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专门为一项具体的工程设立政府性基金,为中外所仅见。而人民之所以乐于接受,只在于这项工程还在建设阶段时,官方不仅告诉民众,“三峡电力将可照亮半个中国”(《人民日报》2003年6月11日),而且建成之后,将会享受到更为便宜的电价。2003年10月28日,时任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陆佑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相信,三峡发电,不光对长江电力的投资者,对全国人民都是有回报的。譬如说,三峡电站输电入网,让用电成本(电价)降下来,则全国人民都可受惠。”

  但随着三峡工程的结束,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能源需求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事实上已难以完成“照亮半个中国”的宏愿。2013年,我国总发电量为52451亿千瓦时,三峡工程以年均847亿千万时计,占比为1.6%。而让电价降下来的承诺,也因物价上涨、电网成本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而搁置,公众所能见到的是三峡集团利润的节节攀升。

  至于“三峡基金”本身,按照前述“紧急通知”,系由“在当年燃运加价用电加价的基础上,全国每千瓦时征收三厘钱”两部分构成。又规定“对于1992年按照能源部、国家物价局能源经(1992)682号文已征收的燃运加价、用电加价中用于三峡工程的三厘钱,一律按此规定执行,应征收而未征收的应予征收,不得拖欠或挪用”。经过国家权威媒体报道,人们比较熟知随电费征收的,是“每千瓦时征收三厘钱”(后来逐渐调整到九厘以上到一点五分不等),而对于另一部分“燃运加价、用电加价”,将会何去何从,恐怕没有人说得清楚。

  当任星辉到处找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同时,三峡工程竣工。虽然有舆论认为当工程竣工的同时,理应该停止收取,可是前述“紧急通知”中没有说明何时停征“三峡基金”。

  2009年12月31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该项基金。根据该“暂行办法”,“重大水利基金利用三峡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换言之,“三峡基金”改名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继续征收到2019年12月31日为止。

  对此,舆论当时有过强烈质疑,但均无法阻止该项基金的征收。其实,一条有关收费的法规头天颁布,第二天就执行,没有留下任何讨论的余地。

  只有翻出这些权威媒体报道过的“旧账”,才能更好地理解最近中央巡视组揭露出三峡集团管理混乱的原因何在。三峡工程是国家建设领域的骄傲,它不仅在防洪、发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这些年来,也为减少二氧化碳和硫化物排放,立下汗马功劳。它同时是一项人民的工程,是每一个用电者用一分一厘堆积起来的伟大工程。当看到任星辉和国家主流媒体为求信息公开四处碰壁,看到当初利国利民的承诺成谜,看到改头换面的基金继续征收,真是让人痛心不已。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人民需要一个清楚明白的三峡工程,这是一个最朴素、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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