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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

http://www.CRNTT.com   2013-06-10 09:25:42  


 
  文章指出,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应稳步渐进式进行。从国际经验来看,开放资本项目资金兑换管制,同时避免国际投机资金的投机,需要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体系,以及相对稳健的市场体系,有运转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然而,中国现阶段在各方面还不成熟,还需要在渐进式的开放进程中逐步完善,这就决定了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不可能一蹴而就。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一般性顺序原则,可以先完全放开以人民币结算的资本项目,再放开外汇结算的资本项目,从而最大化地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风险。相对于外汇结算的资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的资本项目开放的可控性更高,风险更低一些。针对人民币结算的资本项目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外吸引外国合格机构投资者,引导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对内拓宽资本项目项下外汇资金流出渠道,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二是制定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条例》,是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个重要前提。一方面完善中国资本流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其处理体系;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明确银行与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在外汇业务中的执法和监管责任。

  三是完善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的管控体系。在职能分工方面,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职能分工,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政策制定,由外汇管理局负责具体的执行、监测、反馈。在监管方式方面,建立资本项目间接外汇管理,减少采用数量控制的办法,逐步运用价格调控等经济手段来解决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达到对资本流动的控制目的。

  四是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开放政策。与中国发展程度相当的金砖国家可以采取较大的开放政策,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能源与原材料主要进口地区,采取较大的放开政策;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由于其金融市场完善程度远超中国,是热钱等资金的主要来源地,应采取较为谨慎的政策取向,小步稳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五是加大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的推进,利用试点城市的天然优势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并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资本项目全面开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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