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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为陈水扁保外就医议题一锤定音

http://www.CRNTT.com   2012-08-29 08:46:32  


 
  因此,马英九在接受中央社专访时,就特地指出,受刑人医疗有四种方式,从轻到重,包括“在监治疗”、“戒护外医”、“移送病监”,第四就是“保外医治”;陈水扁已有多次“戒护就医”,但外界往往误以为“保外就医”就是“戒护就医”,但实际上“保外就医”与“戒护就医”是不同的制度。而“保外就医”必须基于医疗原因,无法在监狱里执行才符合标准。因此,“保外就医”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若决定要做,一定是因为人道,必须要由医生会诊,认为在监狱里面没有办法提供治疗。

  应当指出的是,陈水扁在狱中所受的待遇,已经远远超过一般受刑人,享有一定的“特权”。实际上,按照台湾媒体的报道,陈水扁除了舍房之外,还可享用形同办公室的专属书房,可以使用的空间是其他受刑人的七倍;运动时间是一般受刑人的两倍;一般受刑人的正常接见只有一周一次,陈水扁却几乎每天都有一次;一般受刑人“戒护就医”或返家奔丧,都是全程施用戒具,陈水扁却完全未用戒具;他的女婿和女儿也入入监帮他看诊、洗牙,陈水扁还每周固定为《壹周刊》撰写专栏。正因为如此,当“法务部”为了释疑,决定将陈水扁在狱中的实况搬上网之后,一些民进党人反而强烈反对,就是担心会被其他受刑人的家属看到了之后,认为陈水扁享受特权,群起抗议。既然如此,倘让并不符合《监狱行刑法》第五十八条三项条件规定的陈水扁“保外就医”,就更是特权中的特权,如果台湾地区的服刑人都要求也能享有此特权,恐怕将会有一半的服刑囚犯都可以放出来了。

  马英九上述的说法,也有间接揶揄郝龙斌“不懂法”的意思。实际上,马英九是读法律系出身,尽管其博士学位修读的是国际公法,但好歹也是属于法学范畴,而且他还曾任过“法务部长”。而郝龙斌的博士学位的食品科技学科,专攻医疗营养。这也难,有学者嘲讽,他的让陈水扁“保外就医”之说,是“没有营养”。此语显然也是嘲讽郝龙斌“不懂法”。

  其实,马英九此番话的核心,是在于“放了”。马英九说,让陈水扁“保外就医”,出来之后其实就自由了,等于是恢复自由,可以到处“趴趴走”。尽管按照《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陈水扁倘能获得“保外就医”,但当发生如下各款情形之一者,监狱得报请“法务部”废止其“保外医治许可”:一、违反保外医治受刑人应遵守事项者;二、于保外医治期间另犯他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三、无正当理由,未依医嘱住院或接受治疗者;四、其他有废止保外医治许可之必要者。但以陈水扁“不甘寂寞”的性格,将仍然无法禁制得了他到处“趴趴走”,搅风搅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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