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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是拔掉大牙老虎 反贪缺失

http://www.CRNTT.com   2012-07-09 08:17:47  


  
  马政府在立法时,民间就有诸多抨击,认为这种聊备一格的“阳光法案”根本是假改革。但因“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对象也包括“立委”,许多“立委”担心被扫到,便以违反“无罪推定”等理由,坚持反对将调查对象由贪污被告,扩大到所有公务员,且坚持不能溯及既往。未来,马英九若要落实廉政,第一项应该修法改革的就是“财产来源不明罪”,且应溯及既往,所有公务员财产都应纳入调查。 

  其次是廉政组织,台湾廉政署是效法香港廉政公署于2001年7月挂牌成立。不过,香港廉政公署是直接向特区行政长官负责,独立于公务员体系;台湾的廉政署是在“法务部”辖下,等于是“行政院”之下的三级单位,上面有层层公婆,“法务部长”须到“立法院”备询、争取预算,人情包袱难免。在扁家贪污案爆发时,陈水扁即是从“法务部”“调查局长”叶盛茂接获密报,得知家族海外洗钱已被国际组织盯上。 

  如果说香港的廉政公署是打击贪官的老虎,台湾廉政署则是一只被拔掉大牙的小虎,再加上“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够给力,成立迄今届满周年,未曾听闻有办过什么大案子。 

  此外,马英九上任后,“清廉阳光”所照射到的范围也仅局限在很小一部分,香港廉政公署扫贪的对象包括民间企业,今年初就有大型地产商主席因涉贪遭到逮捕。但在台湾,很多上市地产商在购买土地时,都是私人先卖下来再高价转卖给公司,五鬼搬运纳入私人口袋,这在业界都是公开的秘密。上市科技公司内部弊端也传闻不断,这些虽属民间企业,关系人从中上下其手,坑杀投资人权益,进而冲击到台湾资本市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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